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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上棄兒是我兒 心酸阿爸抱子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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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阮怡瑜、吳為恭/彰化報導〕「爸爸…」,遭母親遺棄的7歲林小弟弟昨日在彰化縣政府社會局見到父親時,一句輕聲的呼喚,讓父親的心幾乎都碎了,41歲的林某緊摟愛子,哽咽地說:「找了半年,想不到竟在電視上看到孩子受苦,心真的好酸」;他並表示絕對無法原諒妻子,一定要跟妻子離婚,並爭取到孩子的監護權。

下班尋子 長達半年

林某表示,妻子半年前不告而別,帶著2個孩子騎機車離家出走,半年來,他每天下班後,就開車四處尋找,經常找到三更半夜卻無所獲,因為妻子曾在卡拉OK店上班,他也只好常到這些地方尋找,希望可以看見妻子身影。

林某說,前天晚間和一群朋友在看電視時,覺得電視新聞上的小孩好像是自己的孩子,當時朋友還笑他想兒子想瘋了,但他不想放棄任何一個找到孩子的機會,所以昨天直接衝到社會局,希望確定被棄養的2個孩子是否就是他日思夜想的孩子。

父子重逢 眼泛淚光

縣府社工員也帶著2個小孩與林某見面,小哥哥看見父親時,眼神瞬間亮了起來,雖然因為有些生疏,不敢衝上前去抱住林某,但雙眼卻充滿期待的喊了聲「爸爸」,林某念子之情瞬間爆發,上前將失聯半年的愛子緊緊摟在懷中,彷彿怕孩子轉眼又不見。

2童義行 滿滿感激

林某同時提出希望能帶回孩子,讓全家人團聚,對此,社會局表示,需經過觀察與訪視,確定林某可以給予孩子安穩的生活環境並有人可以長期照顧小孩,才會讓林某帶回孩子。

重獲愛子的心情稍微平復後, 林某也轉往員林鎮饒明國小,向伸出援手的鐘德淵與張育誠當面道謝,他緊緊握住2人的手, 不斷重複說著「謝謝」。

他說,孩子們的義舉, 讓他好感動, 將來一定要好好教導自己的孩子,讓他們在懂事後也能隨時去幫助需幫助的人。

她棄養親兒 老師不相信

〔記者阮怡瑜/永靖報導〕什麼樣的母親會狠心棄養2個毫無維生能力的孩子?在孩子父親眼中,妻子是個沒有責任心的人,但看在曾與林妻接觸的托兒所老師眼中,卻始終無法理解當時那般疼愛孩子的林妻怎會棄養孩子?

美麗辣媽 很疼小孩

在林妻棄養孩子的簡陋屋內,唯一的裝飾是一幅小朋友的托兒所畢業照,記者根據照片循線找到照片中的永靖鄉立托兒所老師林秀幸,林秀幸說,照片中的小朋友是林妻與傅姓前夫所生的另一名孩子,印象中的林妻是個美麗又疼愛孩子的辣媽咪。

林秀幸說,林妻當時沒有工作,雖偶爾會去打零工,但每天都會準時接送孩子上下學,還常難過的說,因為書讀得不多,不認得幾個字,都沒有辦法教小孩唸書,而學校舉辦校外活動或畢業典禮時,她也都全程參與。

前夫之子 爭吵主因

林秀幸也指出,這名孩子有心臟病,但林某卻因孩子非他親生,所以不太願意多花錢照顧孩子,夫妻倆常因此而吵架,所以,他真的很難想像當時這麼疼愛孩子的林妻竟然會棄養孩子。

小兄弟爸爸 爭取撫養權

〔記者吳為恭、張聰秋/彰化報導〕被母棄置不顧的員林鎮林姓小兄弟的父親,21日向彰化縣社會局表明強烈撫養意願。社會局長林淑連表示,等該局評估林父確實有能力照顧小兄弟後,將把小兄弟交由林父,而林母確有遺棄事實,將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處理。

林淑連指出,社會局安排暫居住於寄養家庭的小兄弟與父親見面,觀察彼此的互動,接下來將再進行林父住家及工作場所訪視,如果林父工作能夠穩定,且白天由其姊姊照護的方式可行的話,他們將把孩子交由林父撫養,畢竟,孩子能回到其原生家庭是最好的安置。

林淑連表示,他們已經請警方協尋林母,而林母確有遺棄事實,將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2條,「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的規定,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因為林母是自行帶著兩兄弟離家出走,林父並沒有惡意遺棄,沒有違反兒少法。

小兄弟挨餓 社區未警覺

〔記者阮怡瑜/員林報導〕彰化縣員林鎮林姓小兄弟遭母親棄養半個多月,鄰居與房東都沒有自覺需要通報警方,直到小兄弟的保母上門找人要保母費時,才警告房東,若小孩在屋內發生意外恐難辭其咎,房東才緊張的通報警方,將小兄弟救出來。

根據房東親友指出,小孩母親大約4個月前,以一個月1500元租下房子,搬到該處居住後,就四處找保母帶小孩,並讓保母將小孩帶回家全天候照顧,但每到繳保母費時,小孩母親就因繳不出錢,只好再換保母。

她指出,後來上門要錢的人越來越多,小孩母親可能因此而躲起來,出門時,有時候會留1、200元給小孩,大家雖然覺得這樣不好,卻覺得畢竟是別人的家務事,不應該太過干預。房東最後在大家建議下,才向警方報案,並由警方通報縣府社會局及員林警分局,將小孩帶回安置。

發現棄兒打113求助社會局婦幼課長黃麗絹表示,民眾發現兒童少年遭遺棄後,非常緊急可打110向警方報案,也可打113婦幼保護專線,社會局將請警方協尋父母及後續安置問題。

7歲小哥哥 學校找好久

〔記者王百鍊、張聰秋/田尾報導〕遭棄養的彰化縣員林鎮7歲林小弟,因父母失和,全家都離開原來的田尾鄉租住處,但未辦理戶籍遷移,因此讓學區的某國小今年8月間等不到這名新生,校方及田尾鄉強迫入學委員會持續追查都「等嘸人」,所幸目前已找到,社會局建議林父將孩子的戶籍從原本的田尾鄉遷到林父目前的永靖鄉住處,以便安排入學。

林小弟在今年5月間,仍與父母租住在田尾鄉新生村,因此5月間曾由家長帶往轄區的某國小完成新生報到手續,但8月31日開學時卻未見人影。

校方指出,教學組長、導師等曾數度與林母以手機通話,才得知因夫妻分居,林小弟被母親帶到員林鎮居住,當時還勸林母讓林小弟回該校就讀,或是將戶籍遷到員林鎮找當地的學校就讀,但林母都強調有困難,其中林父也曾到學校詢問兒子是否曾來上學,但林父也無計可施。

校方表示,學校最後只得數度電請鄉強迫入學委員會及縣教育局學管課,希望能夠設法找到這個孩子。鄉公所強迫入學委員會說,10月依教育局指示,於10月17日函請警方將林小弟列入協尋至今,所幸已找到,若未來林童戶籍仍在原處將會輔導他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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