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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六標 五人小組全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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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捷泰勞案衍生「公辦六標」疑案,檢方認為部分區段標底價和得標價異常接近,涉嫌洩漏底價,並有成員接受招待,依背信等罪起訴評決小組前捷運局長周禮良等五名成員。

起訴書指出,高雄市政府與高捷公司在九十一年4月初,訂定「評決小組組織章程」,市府推派時任捷運局長周禮良、前工務局長吳孟德(現為都發局長 )、前交通部主秘鍾善藤為代表,高捷則推派副董事長陳敏賢、總經理賴獻玉,五人並組成「評決小組」。

擅自變更開標順序

同年6月6日,評決小組舉行第二次會議,審定CR5、CR6、CR7、C O 2 、C O 3和C O 4六個區段標(民辦公開六標 ),總金額四四七億七千萬元,並在同年9月16日辦理開標、評決、決標等作業。

被告鍾善藤等五人擅自決議改變上開公告的開標順序,又未在競標廠商面前,公布六標開標順序、各標競標廠商家數,及當眾開啟各投標單和底價,以進行當場公開比價,同時阻止錄影工作人員全程錄影,並多次私下交頭接耳,認定黑箱作業。

成員賴獻玉另身兼聯鋼營造公司監察人,按月領取薪資,而聯鋼參與CR5標,卻未加以迴避外,涉嫌洩漏底價,並排除榮工競標,聯鋼最後以二億七千萬元,接近底價九十七點五%得標。

另外, C R 7、C O 4二個區段標得標價和底價也異常接近,被告周禮良並於投標前六天,在國賓飯店接受廠商招待,花費二萬四千元,席間並涉嫌洩漏CR7的底價。

此外,被告周禮良在九十三年9月離開高雄捷運局後,轉任高捷公司顧問,巡視高捷工程,並收受陳敏賢為負責人的福康文教基金會五十六萬元薪資,及住院期間陳贈送的廿萬元慰問金,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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