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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檢方查獲疑似空白中國漁工勞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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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二十九日電)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到宜蘭頭城多處漁港的中國大陸漁工臨時岸置區搜索時,查扣到至少十本以上疑似由中國官方核發的空白漁工勞務證,由於非法入境且非從事協助捕漁作業的偷渡犯可藉由此管道掩飾入境,檢方目前針對疑有重嫌的船主、仲介業者進行偵訊中。

宜蘭地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呂幸玲晚間說,依現行法令規定,漁船船主申請僱用的中國大陸船員若要進入台灣境內水域,應持有中國大陸核發的勞務證件,並將大陸船員的護照、身分證件影印本與照片,送相關主管機關據以核發識別證。

載有中國大陸船員的漁船一旦進入台灣水域後,也應直接前往巡防機關檢查無誤後,再將他們暫置於由政府或當地漁會成立的岸置處所。

她表示,檢方日前接獲線報指出,有不肖船主涉嫌勾結中國大陸漁工仲介業者,利用偽造的中國大陸漁工勞務證,掩飾非從事協助捕漁作業的偷渡犯非法入境。據了解,船主與仲介業者在為偷渡犯運返兩岸時,向每人收取新台幣八萬至十二萬元左右,從中牟利。

呂幸玲說,宜蘭地檢察署下午指派檢察官郭欣怡,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宜蘭頭城濱海路、大溪、梗枋漁港等多處大陸漁工臨時岸置區執行搜索時,當場查扣到至少十本以上疑似由中國福建省公安廳邊防局核發的空白勞務證。

檢方針對涉有重嫌的簡姓船主、李姓仲介業者與多位大陸漁工漏夜偵訊中,並針對這些空白勞務證從何而來?有多少人已利用這種不實證件非法入境進行了解中,預計明天下午後,整起案情才會初步明朗化。

呂幸玲指出,在這波查緝行動中,也發現有二十多位第一次入境的中國大陸漁工,雖然在相關證件上符合規定,但他們的身分早在之前就已被申請過。此外,檢方還發現有多位契約已期滿的大陸漁工。

她表示,一艘漁船約可搭載二十名的中國大陸偷渡犯,在運送來回之間,不肖份子獲利匪淺,且先前蘇澳地區也傳有中國大陸漁工入境後就逃出岸置中心,造成邊防及治安上的漏洞,中國大陸漁工管理問題有待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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