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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包電玩 順天做虧本生意為哪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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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張協昇、許國禎/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早與正大公司簽訂查扣電玩機台的保管契約,台中市警局今年度又發包保管契約,造成承攬業者鬧雙包!檢方表示,市警局發包必須考慮契約合理性,順天低價搶標,又堅持要「保管」,與合理利潤互相矛盾,且1年1約也不符合實況,市警局訂下短期保管契約有所不當。

中市警局行政課長賈聖行表示,順天去年底以25萬5千元得標時,因與警方的82萬8千元底標相差太多,警方也曾質疑,遂找來負責人張國樑切結保證才簽約,整個招標及簽約程序係依循往例,並依規定辦理。

據悉,長年以來台中市縣檢警對於查扣電玩機台保管部分,早年由高雄興亞公司承攬,因曾爆發掉包弊案,地檢署87年改與台中的正大公司簽下保管契約迄今,而轄區內台中縣、市警局各自與搬運業者合作,統一將查扣的電玩機具(已拔除IC板 )搬運至正大公司保管,等候案子定讞後在原地銷毀。

這套保管流程多年來相安無事,但今年台中市警局與順天公司簽約,卻包括搬運及保管2項,順天公司不但低價搶標,也拒絕將機台搬運到正大公司,堅持契約中有「保管」項目,要自行保管。

機具銷毀乏人監督

據熟知內情人士指出,這些空機台日後在原地銷毀,雖然表面上有派員監督,但是這些機台經年累月放在戶外,屆時焚化後沒有人會去追究、關切,可是空機台事實上還有螢幕、金屬、線路、局部電腦IC板等,內行人可以重新回收再利用。

短期保管契約被指不當

台中地檢署今年10月間曾質疑市警局的契約可能有問題,檢方認為,案子要定讞經常需2、3年時間,而保管契約訂下1年1約,如果未續約就要進行移交,不但自找麻煩,也多1次清運費用,市警局訂下短期保管契約有所不當。

賈聖行表示,市警局決定從明年開始,要改與正大公司簽訂搬運契約,直接送至保管場,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法界人士指出,順天公司負責人張國樑是正大公司的離職員工,第1年出來另立門戶就以低價搶標,顯然看中了這些機台的剩餘價值,不過長期與檢方合作的正大公司,是否也會來這套?值得檢方深入了解。

1分局查扣機具 短少一半

順天公司2人訊後交保

〔記者張協昇、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警察局委託廠商運輸、保管1677台已拔除IC板電玩機台,部份機台、零件疑遭擔任中市東區東南里長的順天起重工程行業者張國樑(見圖,記者張協昇攝 )及其小舅子羅基文監守自盜,檢警29日清查及傳訊張、羅後,初步發現,光是1分局列冊查扣的400多部機台,就有200多部不翼而飛,有業務侵占、湮滅證物之嫌,2人移送台中地檢署後,檢方諭令張國樑10萬、羅基文6萬元交保。

張國樑(44歲 )指出,他是在今年以25萬5千元標得這項工程,並以每月5萬元租用中縣太平市的廠房堆放電玩機台,及以每月3萬5千元薪資僱請羅基文(37歲 )負責載運及管理,但相關作業並不清楚。

羅基文則供稱,他在10月中旬有事回彰化老家,返回倉庫時就發現遭人入侵行竊,但心想契約即將到期,這些查扣機台也要銷毀,因而不敢說出此事,至於原本裝在大門口的監視器,也考量契約將終止,本月22日全數拆除。

但檢警認為,張某光是租金及人事費每年就要花100多萬元,卻僅以25萬餘元得標,根本是做虧本生意,認為2嫌供詞避重就輕;但張某供稱,他有要求羅兼營搬運其他客戶貨物增加營收。

台中市警局行政課表示,各單位查扣的大批電玩機台,警方今年委託順天搬運、保管,且每3個月清查1次,由於契約12月底到期,警方19日清點時即發現機台不見或遭掉包情形嚴重,遂將千餘部機台運回違規停車拖吊場保全證物,並主動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

檢警昨清點時,現場留有20多年前老舊電玩機台及兩個不同派出所名稱噴漆機台、甚至有些機台僅剩外殼,認為確有大型跑馬等昂貴電玩機台不見,或遭以老舊機台掉包及拆掉投幣錢道、螢幕等有價值零件變賣之嫌,詳細數目在清查中。

員警還發現有來自中國山東省淄博大和遊戲場的電玩代幣,但研判應是客人從中國帶回試投留下,應非以中國機台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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