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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反分裂法 台不排除任何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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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田世昊台北報導〕台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在立法院答詢時指出,台灣政府堅決反對反分裂國家法,若反分裂國家法通過,內容對台灣具攻擊性,「各種可能性都能發生」。

謝揆回應立委質詢時說,如果北京方面願意宣示「一中」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並與台灣共同簽署和平協定,未來兩岸關係發展的空間就會很大。

對於立委詢問是否贊成以停止交流,對中國制定反分裂法表達嚴正抗議。謝長廷說,將視下週反分裂法內容出爐後,再決定後續動作,目前政府正極力透過各種方法阻止情勢發展,只要有利台灣,政府就會去做。

當立委進一步詢問我方停止交流底限為何時,謝揆透露,如果反分裂法明定像是「只要分離就打」,或「保護分離狀態者就要抓」等極度不利於台灣的條文,台灣一定就會有所反應。

謝長廷指出,依照目前憲法,台灣的國號叫做中華民國,雖然已「台灣化」,每個人對這部憲法的解釋也都不同,但條文內容確實仍保留「一中」的語氣與意思。他也強調,「憲法一中」的說法容易引起誤會,因為許多人會以為「一中」指的是「中國」,他是因為「比較大膽」,才敢用這四個字,「如果對岸承認我們的『憲法一中』也不錯」。

在回答立委詢問可否接受各自表述「一中」時,謝長廷說,政府不可能承認一個不存在的東西。

謝長廷表示,在簽署和平協定下,兩岸未來各種發展的可能性都有,但必須經由人民同意。他說,「兩岸交流不必就有沒有共識先建立一個共識」,政府第一優先希望兩岸兩會制度性協商能夠恢復,而只要在不影響公權力行使的前提下,由民間協助協商也沒有關係。

有關立委詢問是否支持兩岸包機常態化,謝揆說,大方向上應該沒有問題,但必須協商。

謝長廷在答復台聯立委何敏豪質詢時表示,八十二點六%的台灣民眾認為反分裂法是對台動武的藉口,民意很清楚,政府也堅定反對,政府現階段是透過國際,表達此法將帶來台灣海峽緊張、造成台灣民眾反彈、增加台海變數,目前政府已將此訊息透過管道向國際反映,許多國家包括美國在內,也都向中國表達反對,如中國仍通過此法,政府屆時會再提出對策。

何敏豪認為,政府應可依公投法第十七條,辦理防禦性公投?謝長廷回應時表示,若反分裂法內容對台灣具攻擊性,則「各種可能性都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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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反分裂決議文 立院明協商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天通過台聯立院黨團的臨時提案,建請院會通過立院反對中國訂立反分裂國家法的決議文,台聯黨團總召羅志明說,立法院長王金平已向他承諾,週四將召集各黨團協商此事;黨團幹事長賴幸媛說,立院除應通過這項決議文外,應再制定反併吞法以反制中國。

賴幸媛指出,根據她蒐集到的資訊,反分裂法對台灣將有三個層次的影響。

她分析,第一個層次是針對國家政策層面,中國制定反分裂法,利用這項法律劃定紅線,有任何分裂國家的主張都可採取非和平的方式制止,為對台動武奠下合理基礎。其次是對人民的層次,將限縮台灣人民言論的空間,造成寒蟬效應,用粗暴的方式干預台灣言論自由,傷害台灣人權,造成台灣內部統獨板塊的移動。最後的層次要更加警覺,中國訂定反分裂法是漸進式地改變台海現狀,製造台海緊張,將造成亞太潛在不安。她呼籲,在亞太有重大利益的國家應表達關切,制止中國訂定此法。

台聯黨團提出反對中國訂立反分裂法的決議文,內容為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並非中國的一部分,台灣人民有權決定自己的前途與命運,中國不該訂定任何法律及於台灣的領土與人民,對台灣國家主權的侵犯,必會引起台灣人民的反抗。

決議文指出,中國既是國際社會的一份子,應善盡國際義務,重視並善意回應亞太國家、人民追求安定、和平的共同意志,停止推動反分裂法。

羅志明說,民進黨團已向他表示,民進黨也將提出版本,台聯黨團樂意由王金平針對各版本協商出具共識的最佳版本,對中國表達最嚴正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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