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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研所:推4等級住宅性能評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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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二十九日電)你想住的是「豪宅」還是「好宅」?國內住宅性能缺乏共同比較標準,台灣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長蕭江碧表示,消費者喝的牛奶都有單位評鑑;買房子花幾千萬,應也有一個評鑑。住宅性能評估制度是自願性,分 4個等級,去年一部分試辦,今年希望可擴大試辦,建築投資業可踴躍參與。

蕭江碧指出,住宅性能評估制度是經過建築研究所經過兩年時間研究出來,去年一部分已試辦。制度分 4個等級,有 8大項評估指標,分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五顆星是最高者,符合法規標準等是二顆星。

他強調,希望消費者覺醒,回過頭來要求建築投資業申請試辦這個評估制度,像溫泉業的評鑑也是,保護消費者權益,讓公正第3者擔任評鑑工作。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名譽董事長游明國說,現在推動這個制度的國家很少,在亞洲日本已推動,但歐美國家也很少。

他指出,消費者本身對建築物不是很了解,建築物好不好外表看不出來,像以前是買預售屋,蓋好後和想像的落差很大,會有消費者與建商的糾紛,因此,建研所推動住宅性能評估的立意非常好。

不過,他說,評估工作不容易,設計和施工時都要評估,如由營造廠送來相關數據的檢測報告,細節部分要達到公正、公平是很不容易。

另外,游明國建議,是不是要用「星級」來評估,評估基準可以再來商量,及希望讓公正第三者來擔任評估單位。

建研所簡任研究員廖慧燕指出,住宅性能評估制度預定推動進度在民國95年完成各項籌備工作,96年開始執行,至於長遠目標是建立協助住宅糾紛解決制度,及推動住宅結構瑕疵責任保險,提供建設及消費雙方合理保障。

住宅性能評估制度分結構安全、防火安全、節能節水、維護管理、空氣環境、光環境、音環境及無障礙空間等八大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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