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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身障停車格 台中全市僅49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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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唐在馨、蘇孟娟、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有四萬二千個路邊停車格,但給身心障礙者使用的,卻只有四十九個,遠遠未達相關法令規定需達二%的比率,議員黃國書24日質疑,市府相關單位根本不關心身心障礙者;市府交通局表示,過去沒有注意到,未來會加強。

與法令規定二%差太遠

黃國書質詢指出,依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五十個以上的公有停車空間,就需要二%的身心障礙者停車位,台中市共有四萬二千個路邊停車格,但供身障者使用的停車格才四十九個,只有千分之一的比率,政府自己都無法以身作則,怎麼要求民間做到?

佔用情況嚴重不見拖吊

黃國書說,身障者停車格還常被一般車輛佔用,就有身障朋友跟他投訴,自己去公家單位洽公,身障停車格被佔用,他只好並排停車,結果一出來,自己的車被拖吊了,他違規被拖吊,當然沒有話說,但看到另一輛佔用身障停車格的車子,卻沒有被拖吊時,他真的是為之氣結。

黃國書詢問警察局長葉坤福,為什麼不拖吊佔用身障停車格的違規車輛?葉坤福坦承,對於上述情況,大多以開單處理,而今年一到10月,全市對佔用身障停車格的違規開單,一共有八百七十五件,而全市開單數廿二萬件;黃國書質疑,這樣的比例,實在太低。

撥一一0警方立即取締

對此,市警局交通隊指出,台中市的殘障車位遭佔用之事,一向都是警方注意的重點,民眾一旦發現有殘障車位遭佔用情形,可以立即撥打一一○,警方會即刻前往處理取締。一定逕行開單告發並進一步拖吊移置,在取締上沒有任何難處。

台中市肢體傷殘關懷協會總幹事陳坤財指出,肢體殘障者多數經濟能力並不佳,但外出卻多被迫要開車,原因在於大眾運輸系統根本沒有無障礙設備,無奈自行開車後又面臨停車位不足困擾,盼市府多用同理心體諒殘障者的不便。

副市長蕭家旗則表示,他會要求交通局,儘速將全市應有的身障停車格補齊。

有法無罰 空言關懷弱勢

記者唐在馨/特稿

原來,政府立法,是給人民看的,卻不是給自己做的。

政府制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其中有關停車位一定比例的規定,並沒有特別的罰則,有法卻無罰,目的是希望給社會大眾警惕,希望各公共場所,在規劃停車位時,能關懷到弱勢族群。

但是,現在到知名百貨賣場、醫院、公有停車場,大概都能看到殘障停車格,偏偏,全台中市劃滿了四萬多個路邊停車格,專屬殘障者使用的,不到五十個;尤有甚者,平常亂停車會被拖吊,但碰到佔用殘障停車格者,最多是被開單,很少會被拖吊。

過去,曾有議員批評台中市政府,「把台中市的道路都變成停車場」,看到上述的現象,不禁要感嘆,市府不但是把道路變停車場,而且這個停車場在規劃時,完全沒有考慮到殘障者的需求。

台中市長胡志強一再揭示台中市要變成「國際城」,但看看先進國家對身心障礙者的重視,再看看台中市連殘障者停車需求都漠不關心,連基本的「體貼之心」都沒有,更不必談什麼「國際城」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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