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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權益保障 台優於星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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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新加坡和香港的國民所得高於台灣,但僱用家庭類外勞時,台灣雇主付出的成本最高。仲介業者、勞委會官員強調,在台灣工作的家庭類外勞有健保,相對新加坡、香港,雇主僅幫外勞投保類似醫療險、意外險,外勞出事由雇主負責,比較有保障。

比較台灣、香港與新加坡雇主僱用家庭類外勞的成本,結果發現,若僅從平均工資來觀察,台灣比照本勞基本工資,每月一萬五千八百四十元;香港約為一萬四千元,新加坡最少,平均薪資不到六千元。

如果再加上就業安定費,台灣雇主的負擔更重。如是請看護工,每月多付出兩千元,幫傭則是五千元。這一部分,香港稱為增費,一個月約一千六百元,新加坡付的是勞工稅,每月約四千到六千元不等。

須加入健保 雇主每月得多付七百七

在台工作的外勞,都必須參加健保,雇主每月多了七百七十元的支出。台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黃杲傑表示,香港雇主須負責外勞的醫療費用,並幫外勞投保類似意外險或醫療險;新加坡沒有所謂的健保,外勞到新加坡工作,雇主須支付一筆類似保險的費用,但金額不高。

文化大學勞動學研究所李健鴻表示,台灣、新加坡、香港三地,無論是在社會保障制度發展或產業結構都不同,很難擺在一起比較,判定哪個國家外勞權益保障較佳。

李健鴻舉例說,新加坡的外勞薪資因為和基本薪資脫鉤,薪資偏低,但是,新加坡聘僱外勞的就業安定費(勞工稅 )比台灣高,加起來僱用成本也不低。

曾在新加坡工作過、目前在台灣工作的菲律賓女外勞表示,在新加坡工作時,雖然沒有勞健保,但雇主幫她支付一筆類似保險的費用,內含醫療保險等。

香港家庭類外勞所得雖然比台灣少一些,但僱用菲律賓女傭的香港雇主張先生表示,香港政府規定,僱用外勞的第三年起,雇主另給外勞一筆退休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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