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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正達涉栽槍案延押抗告成功 庭訊後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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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十六日電)因涉及栽槍案遭停職的苗栗地檢署檢察官陳正達及調查員蔡俊士,上個月被高雄地方法院裁定延長羈押,經被告抗告成功獲釋,兩人今天下午出庭應訊,全盤否認檢方指控,高雄地院合議庭評議結果,將兩人飭回,將於三月二十四日再審。

陳正達涉嫌於任職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期間,與前高雄海調站調查員蔡俊士聯手栽槍製造假績效,並詐領檢舉獎金。

由趙崇傑(另案起訴)與黃帝裕等人(另案起訴)自菲律賓蒐購槍械以貨櫃走私進口後,栽贓予買主,於九十一年間在高雄港第十三號碼頭查獲許迺欣走私槍械五十支,以及九十二年間在高雄市紅毛港附近破獲許福泰走私四十九支槍械,後來分別以秘密證人黃帝裕等人名義,冒領檢舉獎金。

審判長邱永貴下午在高雄地院刑事第四法庭開庭審理,傳訊陳正達及蔡俊士,兩人委託律師向庭上否認涉嫌栽贓槍械意圖詐領破案獎金等不法情事。面對蒞庭檢察官要求陳述答辯意旨,陳、蔡兩人都強調,辯護律師的意見就代表他們的意見。

由於辯控雙方爭執要點頗多,兩造都要求庭上傳訊當初偵辦這起槍枝走私案的檢察官,以及栽槍案承辦檢察官到庭對質,並查明檢方當初偵辦這起栽槍案時,有無違反被告自由意志,脅迫被告製作筆錄。

陳正達及蔡俊士被訴栽槍貪污案,於上個月第一次羈押期滿前,裁定延長羈押,經被告抗告,高雄高分院以高雄地院羈押期間之起算日期有誤為由,撤銷地院延押裁定,並將被告釋放。

高雄地院合議庭認為,撤銷羈押後,法律沒有得重新羈押的規定,陳、蔡兩被告經合法傳喚到庭,沒有再予羈押必要,因此庭訊後將兩人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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