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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鄰居「死肥豬」 判賠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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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郭永祥高雄報導〕高雄陳姓醫師娘因搭電梯等細故,與鄰居起口角,涉嫌公然以「死肥豬」辱罵,對方要求賠償30萬元精神損失,高雄地院則認為應賠償2萬元,每一字的代價是6千多元,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據了解,這對訴訟當事人曾是高雄市左營區一棟大樓同樓層對門的鄰居,其中陳姓被告,目前在其夫開設的牙科診所幫忙;至於原告也姓陳,現從事大貨車駕駛工作,兩造常因搭電梯等細故鬧得不愉快。

原告要求賠償30萬

陳姓原告指出,92年7月30日晚上11點,陳婦在住處門外公開場所,涉嫌公然辱罵他「死肥豬」,嚴重損及其名譽和人格尊嚴,要求賠償30萬元精神損失。

醫師娘則反指對方先出惡言辱罵,並拉住她讓陳姓原告妻子腳踢後,她才以「死肥豬」回罵。並說,住處門口不是人潮擁擠之處所,不構成公然侮辱之行為。

地院簡易合議庭法官調查,陳姓醫師娘被控公然侮辱部分,業經高雄高分院判處拘役40天確定,得易科罰金。又查,被告在公共場所罵人「死肥豬」,是對特定人身材為貶損其人格之粗俗不雅字眼,並足以讓人難堪,依一般社會大眾觀念,確已影響社會評價和人格地位,但審酌兩造的社會地位以及經濟狀況,賠償精神撫慰金2萬元比較合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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