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骂邻居“死肥猪” 判赔2万

人气: 32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3月2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鲍建信、郭永祥高雄报导〕高雄陈姓医师娘因搭电梯等细故,与邻居起口角,涉嫌公然以“死肥猪”辱骂,对方要求赔偿30万元精神损失,高雄地院则认为应赔偿2万元,每一字的代价是6千多元,全案确定,不得上诉。

据了解,这对诉讼当事人曾是高雄市左营区一栋大楼同楼层对门的邻居,其中陈姓被告,目前在其夫开设的牙科诊所帮忙;至于原告也姓陈,现从事大货车驾驶工作,两造常因搭电梯等细故闹得不愉快。

原告要求赔偿30万

陈姓原告指出,92年7月30日晚上11点,陈妇在住处门外公开场所,涉嫌公然辱骂他“死肥猪”,严重损及其名誉和人格尊严,要求赔偿30万元精神损失。

医师娘则反指对方先出恶言辱骂,并拉住她让陈姓原告妻子脚踢后,她才以“死肥猪”回骂。并说,住处门口不是人潮拥挤之处所,不构成公然侮辱之行为。

地院简易合议庭法官调查,陈姓医师娘被控公然侮辱部分,业经高雄高分院判处拘役40天确定,得易科罚金。又查,被告在公共场所骂人“死肥猪”,是对特定人身材为贬损其人格之粗俗不雅字眼,并足以让人难堪,依一般社会大众观念,确已影响社会评价和人格地位,但审酌两造的社会地位以及经济状况,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比较合理。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