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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總長人事案 政治惡鬥連累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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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十一日電)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今天未獲立法院同意出任檢察總長,檢察體系一片譁然,都對司法史上第一次檢察總長同意權,居然淪為政治惡鬥的犧牲品感到不滿;衡諸情理,謝文定既獲基層支持,已屬上乘人選,諸多新制也須待總長確定後方可啟動,此時杯葛人事案,無異坐實拖累司法之名。

今年初法院組織法修正,最令各界期待的就是檢察總長產生方式由過去總統直接提名出任,改為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新的檢察總長形同具民意背書,此外,新的總長將負責特偵組的成立,肩負辦重案、懲大奸的重任,也因為新的總長日後須向立法院報告重案偵辦進度,也有任期保障,因此足可抗拒壓力。

這項修法,當初在基層檢察官團體奔走下,獲得朝野立委同意,並通過修法,在野黨當初支持修法,卻提不出充足理由,即否定新制下第一任檢察總長人選謝文定,也難怪檢察體系反彈。

法界認為,就情理面看,謝文定司法資歷完整、能力強、善於溝通,在基層檢察官團體中頗受好評,在近年幾次檢察總長人選中已屬上乘,還沒讓他上路就否決,說不過去,且在民意監督下,做不好,屆時檢察總長與總統須負責,正好給在野黨監督舞台,一開始便全力杯葛,只會加深民眾對在野黨「非理性對抗」的負面印象。

就法理面看,新制下的檢察總長,負責最高檢特偵組檢察官的成員組成,以及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官派委員的提名,前者攸關特偵組能否及時成立、接手辦大案,後者攸關全國檢察官人事的升遷、審議,也就是說,檢察總長人選越延宕,特偵組就越晚成立、新的檢審會就越晚運作,大案辦不了,好人出不了頭,倒楣的當然是人民。

另一個重點是,法院組織法修法後,只規定總統必須在新法公布一個月內提名檢察總長人選,卻沒規定人選若未獲同意,總統須在什麼時限內重提,法界擔心政黨惡鬥若升溫,身負全國辦案龍頭的檢察總長也將像監察委員一樣,出任人選遙遙無期。

檢察官改革協會認為,改革需要適當的壓力,但過度的壓力很容易讓改革退卻,適得其反,一旦檢察總長最後也步上監委的後塵,對司法的戕害莫此為甚,朝野政治人物都逃不過歷史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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