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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意併購 台灣企業新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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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錦奇/專題報導

自2001年,開發金控公開收購大華證券以來,台灣接連出現敵意併購案件,宛如進入風起雲湧的革命年代,但近來卻也屢屢引發爭議話題,尤其像開發金控敵意併購金鼎證、中信金控大買兆豐金控,更成為舉國關注的重大事件,很多人開始思考:敵意併購在台灣真的可行嗎?

「華人的世界,好像不適合敵意併購,覺得不太天良,好像強佔人家財產的感覺」,券商公會理事長簡鴻文認為,社會隱隱存有一種道德觀念,認為敵意併購好像有種霸王硬上弓的感覺,讓人不太喜歡,但矛盾的是,如果以自由經濟理論而言,敵意併購卻應該是允許存在的。

業界評價兩極化

很多人跟簡鴻文有一樣的複雜感受,凸顯出敵意併購在台灣,確實引起兩極化評價,更弔詭是,無論是併購主、被併購方,都有滿腹委屈或無奈。

開發金敵意併購金鼎證券,是去年以來極受矚目的案件之一,雙方各出奇招,展開攻防大戰,甚至連開發金董事長陳木在都因此下台,今年5月,金鼎集團總裁張平沼拿下過半董事席次,驚險守住經營權,但開發金已買入金鼎證超過四成股權,情勢仍是詭譎多變。

張平沼評論這一仗,認為起碼證明敵意併購在國內是行不通的,金鼎證是所有中小企業對抗惡意併購的擋箭牌,不然,不知道還有多少公司要被大企業併吞掉。

張平沼幕僚也忿忿不平地批評,主管機關未能保障被敵意併購一方,沒有明確制度保護股東,結果對現有經營者造成傷害。

相對地,開發金旗下大華證券資深副總張晉源認為,敵意併購是社會需要的制度,是進化的過程,如果沒有這項制度,將使很多業績很差的殭屍企業,靠收購委託書維持經營權,不當的存活下去。

張晉源說,美國採自由發揮主義,鼓勵企業有機會自行併購,韓國政府也曾大力促成企業合併,像現代汽車合併起亞汽車、現代電子跟LG合併都是例子,台灣當然也應該繼續鼓勵企業併購。

可換更好經營者

全球知名光碟機大廠建興公開收購美隆電股票,是另一個知名案例。今年元月20日,建興宣布收購美隆電30%股權,總收購金額約15.4億元,希望藉此進軍車用電子零組件市場,不料,因美隆電大股東反對被併購,並全力反制,收購案最後失敗收場,建興依法一年內不能再碰美隆電。

回顧這次經驗,建興光電儲存事業處總經理龔仁武感慨地說,敵意併購在台灣常被污名化,好像變成「沒講好,怎麼可以來併購?」龔仁武對此非常不以為然,「拜託,公司又不是私人的,如果有更好的經營者,敵意併購為何不行?」

龔仁武說:「明朝不好,清朝來了,如果能把國家弄得更好,為何不行?同樣的道理,敵意併購對股東也是好事,只可惜國內教育、觀念卻不足,以致爭議重重」。

根據經濟部統計,企業併購法自民國91年2月6日公布施行迄今已有4年多,截至去年底為止,總併購件數逾500件,金額達2,100多億元,這還不包括最引起爭議的敵意併購案。

可以預見,無論社會輿論接受與否,只要法令不禁止,敵意併購在台灣就不會永遠消失,如何調整或修正制度觀念,已是刻不容緩的重要議題。

搞敵意併購 先除「四害」

記者李錦奇/特稿

敵意併購,如何不被詬病?關鍵無非防堵假外資、內線交易、放話炒股、濫用司法,這四害必須先除,甚至不妨參考香港,採取暫停股票交易方式反制。

敵意併購之所以引發爭議,假外資常是原因之一,當併購公司透過假外資介入,動機與手段必然引起議論,背後如果還夾雜不當套利、圖利、掏空,更是國法不容。

敵意併購也常成炒作股價、內線交易的工具,內圍人士掌握第一手消息,搶先買好股票,坐等消息曝光獲取暴利,另一種手法則是假借併購名義,放話炒股牟利,併購案卻不了了之,這類惡行也是全民公敵。

香港的作法很值得參考,當市場傳出併購消息時,由於狀況不明,先暫停相關公司股票交易,既可防堵有心人放話炒股,也是迫使當事公司趕緊出面澄清的合理手段,否則,謠言滿天飛,股價跟著暴漲暴跌,散戶投資人該如何自處?

曾有過敵意併購經驗的建興電光電儲存事業處總經理龔仁武,也贊成先停止交易,他認為此舉可讓大家冷靜,對彼此都有好處。

其他有過敵意併購或被敵意併購經驗的公司,也都持贊成看法,認為不失為防範內線交易、較為公平的作法,而這似乎是攻防雙方少有的共識。

至於「假處分」等司法手段,近來也經常成為敵意併購攻防武器,政府應儘快檢討相關流程,甚至訂定旋轉門條款,避免司法遭人濫用。

台灣在國際市場已是舉足輕重,未來,外資很可能挾龐大資金來台,進行敵意併購,目標不單是中小企業,甚至連中鋼、台電、中油等重要企業,都難保不會成為外資敵意併購目標。

金管會︰過程須公開透明

記者李錦奇/專題報導

談到敵意併購,金管會副主委兼發言人張秀蓮同意台灣各界意見的確很分歧,這陣子觀察起來,國內金融機構似乎比較不適合敵意併購,金管會目前最堅持的是,併購過程必須公開透明,併購者不要走旁門小道。

張秀蓮表示,過去金控法規定如果想要進行併購,一次要買足25%,似有鼓勵合意併購的味道,現在把門檻降到5%,似乎又存有敵意併購的可能性,但這陣子觀察起來,金融機構似乎比較不適合敵意併購。

張秀蓮表示,金融業跟一般產業不同,因為金融機構吸收大眾存款,扮演穩定金融的角色,如果敵意併購,造成內部紛爭,甚至影響金融安定、大眾權益,就不適合敵意併購。

不過,張秀蓮表示,金管會目前還沒有認真討論過這個問題,還沒有定論,但已要求任何有意併購他人者,應先把投資計畫送來,所有資訊、程序一併揭露申報。

張秀蓮強調,即便不是合意併購,金管會也希望併購者能跟原經營階層溝通,併購過程、程序能符合公開透明原則,併購者應走大路,不要走旁門小道,如果以衍生性投資手法,事先佈局,也要先揭露。

至於防衛措施,張秀蓮表示,國外很多措施可以採用,反觀台灣以前大多是合意併購,防衛措施相對比較不具體,變成員工抗爭是比較常見手段,不過,相信以後隨著市場發展,防衛措施慢慢會發展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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