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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的喪命 被撞的「過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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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郭永祥/高雄報導〕車禍被撞的反遭函送法辦?

高雄市博愛路前天發生一起離奇車禍,陳姓婦人騎機車上班途中,疑因擦撞分隔島,車身彈撞前方李女所騎機車,李女機車又撞上前方陳女所騎機車,結果陳婦傷勢嚴重送醫,前晚宣告不治,昨天凌晨警方竟前往拘捕被撞的李女和陳女,並依過失致死罪嫌予以函送,不過隨後即被檢方釋回。

對於平白無故被撞,兩女都已覺得很倒楣了,如今又被移送,更覺得莫名其妙。

警方表示,32歲陳姓婦人為清潔工,前天早上9時許,騎機車沿博愛二路經明誠路後,疑因擦撞左側分隔島,導致跌倒,車身並甩向前方,撞上另名李姓女騎士機車左後方,此時一名陳姓女學生剛好超車經過遭波及,被李女機車追撞,不過後兩者均僅輕微擦傷,並無大礙。

陳婦事發經送醫救治,疑因巨大撞擊大量內出血不治,由於演變成死亡車禍,轄區的龍華派出所警方隨即於昨天凌晨前往被撞的李女和陳女家中,將兩人帶回重做筆錄,隨後依過失致死罪嫌函送。

儘管檢方立刻予以釋回,李女和陳女對於何以被撞者反而要被法辦感到不平。警方表示,由於這起車禍為連撞事故,陳婦身亡後,她已無法協助釐清這起車禍責任,因此警方須將李女和陳女視為嫌疑人,依過失致死函送法辦,協助檢方釐清案情。

警方指出,現場路口並無監視器,然依李女和陳女的陳述,及現場機車的撞擊點研判,兩人涉及刑責的可能性不高。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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