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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杜醫療人球 台灣醫院處理創傷能力將採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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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二十三日電)從「邱小妹人球」事件、台中市長夫人邵曉鈴車禍重傷,到藝人許瑋倫車禍不治,發生外傷事故時,如何送醫?又該送到哪間醫院?才能提供民眾最近且最好的外傷治療,一直廣被討論,為避免類似事件重演,行政院衛生署與醫界完成「醫院處理創傷能力分級標準」,將規範送醫的準則。

一旦發生重大外傷事故,如何在最短的時間內,快速的讓病患接受最妥適的治療,是與死神拔河的關鍵,但據統計,台灣每年約有一萬六千名的嚴重外傷事故患者,其中高達有三分之一是因為送醫或轉院不當,延遲就醫而加劇傷勢。

為免再有類似事件發生,危害病患生命安全,衛生署和急診、外傷等各大醫學會完成制定「醫院處理創傷能力分級標準」,將全國各急診醫院通通納入評鑑,區分二級,並明訂外傷病患轉診標準,以提供一一九勤務中心及民眾做為緊急送醫時的依據。

台灣外傷醫學會理事長陳瑞杰表示,台灣每年三十三萬因外傷住院病患中,約有百分之五是嚴重病患,第一時間就需要完善的緊急處置,但並非全台的急救診都有這樣的能力處理嚴重外傷,結果往往還得二次轉院,造成延遲就醫。

以砂石車、摩托車車禍,或高處墜樓常見的骨盆骨折為例,陳瑞杰說,過去就常發生急診不知如何處理,而讓病患因大出血而死在急診的憾事,但如果能在受傷後第一小時的「黃金小時」被送到最近且最好的外傷中心治療,並配合骨科、一般外科會診,其實可以避免。

陳瑞杰指出,根據國外的經驗,台灣如果建立起醫院處理創傷能力的分級系統,每年至少可以多挽救一千三百人的性命,也可以降低病患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死亡率。

「醫院處理創傷能力分級標準」預計將全台所有急診室納入,並區分為一級外傷中心和二級外傷中心,其中前者病患「只進不出」,醫院不得再以沒病床等理由將病人轉出,防杜醫療人球事件再重演;分級標準將先行選定部分的醫學中心、區域醫院試辦一年後,再擴及全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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