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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銀行併購案蔣國樑交保 檢方再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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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一日電)涉及渣打銀行併購竹商銀的前富邦金控投資長蔣國樑,先前以新台幣五百萬交保,遭台灣高等法院撤銷,發回更裁。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重開羈押庭,仍裁定以五百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不服,下午再度向高院提出抗告。

檢方認為,蔣國樑在去年九月份獲得渣打銀行即將併購新竹商銀的利多消息,於是指示富邦金控投資部副理陳明昕、國票證券經理江垂勇等人,大量買進新竹商銀股票,而後在併購案宣佈後,新竹商銀股價由原本的十三元,飆漲到二十四點五元,漲了將近一倍,獲利一億一千多萬元。

台北地檢署七月二十七日將蔣國樑等人傳喚到案,訊後將他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遭台北地院裁定五百萬元交保。檢方當天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高院在七月三十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

台北地院今天再度開庭審理後,仍認為沒有羈押必要,裁定以五百萬元交保。

檢方指出,蔣國樑除具體指示陳明昕等人購買新竹商銀股票外,在多次打電話給胞妹蔣雅琪及妹婿關恒君後,關恒君的妹妹關俐麗與所開設的晶富投資公司、員工蘇郁嵐、關俐麗母親石蓮春等人的帳戶自同月二十五日起,分別買進新竹商銀股票四千餘張,資金由關恒君以本人及所控制的親友帳戶挹注。

檢方表示,關俐麗自今年七月十七日出國未返,石蓮春及江垂德等人至今仍未到案,蔣國樑在這部分事實與上述三人有串供之虞,且蔣國樑不法所得超過一億元,所涉案件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應予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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