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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聯式發票改開三聯式 大賣場涉助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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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二十八日電)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近日發現賣場、通路商作廢發票數量甚多,經追查是某大賣場應顧客(營業人)要求,將大量二聯式收銀機發票作廢而換開非實際交易人三聯式發票,發票金額高達新台幣3759萬多元,營業人涉嫌逃漏營業稅額約187萬元。

高雄市國稅局指出,根據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給非營業人(即一般個人消費者),應開立二聯式發票並將收執聯交付個人消費者,作為是否中獎及領獎之用;若銷售貨物或勞務與營業人即一般商家者,則應開立三聯式發票並將收執聯、扣抵聯交付商家,作為記帳憑證及申報扣抵或扣減營業稅額用。

國稅局發現部分營業人持大賣場、量販店開立鉅額發票申報扣抵營業稅銷項稅額,原來是營業人大量蒐集將不能扣抵營業稅的個人消費二聯式發票,轉而要求通路商業者作廢,並改換開為三聯式發票,作為非實際交易營業人的進項憑證,並藉以逃漏營業稅。

國稅局指出,大賣場、量販店等通路遭國稅局以未依規定應給他人憑證而未給予,處以罰鍰。

國稅局說,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營利事業依法規定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者,以經查明認定的總額,處5%罰鍰。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6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幫助逃漏稅者,依稅捐稽徵法第43條規定,也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6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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