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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期間中縣計程車 按跳表價加收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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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二十三日電)新年期間計程車費漲不漲價?台中縣政府交通旅遊局今天表示,從黃曆除夕凌晨零時起至初五晚上十二時,為期六天,在台中縣搭乘計程車收費標準為按跳表價加收八十五元,民眾如有消費爭議,可向台中區監理所申訴。

黃曆新年將屆,這段期間民眾搭乘計程車機會多,為避免計程車司機在新年期間任意提高收費,衍生消費爭議,縣府交通旅遊局經與相關單位研商後,今天公告新年計程車收費標準。

今年新年計程車收費標準比照去年作法,從除夕凌晨零時至初五晚上十二時止,為期六天,收費標準為按跳表價加收八十五元。

交旅局籲請各駕駛人依規定收費,切勿因過年而漲價收費,或降低服務品質,消費者如果發現計程車駕駛有不合理收費的行為,也請記下發生時間、地點以及計程車司機姓名與車牌,向台中區監理所申訴,電話:04-26912011轉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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