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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退回總辭案 閣員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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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蘇永耀/台北報導〕陳水扁昨批示退回行政院長張俊雄所提之總辭呈文,陳水扁強調,行政院在立法院改選後,第一次集會前總辭之往例,固然值得肯定,但這已非憲法上的義務,依循最新憲法規定,認應重建憲政慣例,才符合全民利益。

張俊雄今天將召開記者會,說明行政機關推動政務的方向。

內閣遺缺 暫不全數補齊

台灣府院高層已決定現任閣員傾向留任,但不急於2月1日前全數補齊。內閣待補實遺缺包括文建會主委、客委會副主委、體委會副主委、交通部政次、經濟部政次、金管會副主委、經建會副主委、公平會副主委等。

對於總統退回總辭案,副總統呂秀蓮表示,陳總統與她交換過意見,「我完全支持」,且這絕對沒有對立院不尊重之意。

呂秀蓮指出,憲法廢除立院閣揆同意權後,閣揆任命操之於總統,新任總統就職重新組閣前才需內閣總辭;另外,以往立委和總統兩項選舉在不同年度舉行,修憲後,立委選舉在先,總統選舉在後,這次兩者相隔兩個月,若新立委就任要內閣總辭,新總統就任也要內閣總辭,以後閣揆任期非常短,「這樣更亂」。

扁勉張揆 繼續為國效力

陳水扁批示退回總辭呈文內容全文為:

一、一九九七年修憲明定行政院長由總統任命,毋須經立法院同意,行政院長任期與立委之選舉無關。行政院長於立委改選後,第一次集會前提出總辭,已非憲法上之義務。

二、2005年修憲延長立委任期,與總統同為一任四年,就職之日只差三個月又十九天,其間如行政院長必須總辭兩次,勢必影響政務推動及政局安定,允宜慎重考慮。

三、一九九七年及2005年修憲前,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三八七號與第四一九號解釋意旨應不再適用。

四、行政院長於立法院改選後,第一次集會前總辭之往例,固值肯定,但依循最新憲法規定,認應重建憲政慣例,始符全民利益。

五、張院長戮力從公,政績卓著,當繼續領導行政團隊,為國為民效力。所提總辭呈文,爰予退回。

〔記者陳文正/桃園報導〕行政院新聞局長謝志偉昨天針對內閣總辭案被陳水扁總統退回一事強調,一切由行政院長張俊雄在今天對外說明。

謝志偉昨天下午到桃園縣拜訪資深藝人阿匹婆後,被記者問到內閣總辭案被陳水扁總統退回一事,他表示,行政院長張俊雄收到府方公文後,包括內閣人事部分會一併說明。至於部分閣員因當選不分區立委留下空缺,謝志偉只說,張俊雄確實已開始在徵詢部分人員遞補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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