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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死弟無法捐肝救兄 胡市長向中央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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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3日訊】(據中廣新聞寇世菁報導)台中一名五十九歲男子,罹患肝癌,急需換肝,家屬想把腦死弟弟的肝,捐給哥哥,但法令規定,捐贈器官不能指定對象,弟弟過世,救不了哥哥,台中市長胡志強對這樣的遺憾,感到心有戚戚焉,指示衛生局,收集完整資料,報請衛生署,站在為民著想的立場,向中央反應,請求協助。

台中市長胡志強說,器官捐贈條例規定,不可以指定對象,當初法令訂定嚴格,可能是要預防有器官買賣情形出現;但是一個家庭中,哥哥罹患癌症,要排隊等換肝,弟弟腦死卻不能將其肝臟移植給哥哥,胡市長對此遺憾,感到心有戚戚焉,並表示,政府應多替民眾想一想,這個案例中,民眾沒有買賣行為,只是要將腦死弟弟的肝,捐給等待換肝的肝癌哥哥,是否可以特案處理,例如設立一個委員會,嚴格審查民眾提出的申請,至少給民眾一個機會。胡市長請衛生局把這一案例,收集完整資料報到衛生署,必要時將副本印送三位台中市籍的立法委員,並站在為民著想的立場,向中央反應請求協助。

根據瞭解,台中市罹患肝癌的吳姓男子,始終苦等不到捐肝機會,而弟弟因為意外造成腦死,家屬原本希望將弟弟的肝臟捐給哥哥,搶救性命,沒想到受限於規定,無法如願。如今弟弟過世,自家人想救自家人,卻無法如願,哥哥則仍在等待捐肝的奇蹟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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