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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移民業務管理 移民署北高辦法規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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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三日電)移民業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輔導管理辦法已在今年八月一日修正施行,由於修改幅度很大,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今天表示,為避免民眾因不熟悉規定觸法受罰,將分別在台北、高雄辦理法規宣導說明會,協助各移民業務機構了解新規定,進而健全移民業務機構經營管理,提升移民服務品質。

這兩場法規宣導說明會,九月八日在高雄市服務站(高雄市成功一路四三六號十樓)舉行;十一日則是台北市服務站(台北市廣州街十五號)辦理。

移民署表示,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在台辦理移民業務為特許行業,必須以公司形式,先向移民署申請設立許可,並辦理公司登記,經向移民署領取註冊登記證後始得營業;違法經營移民業務者,依法將處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移民署官員說,入出國及移民法及相關辦法,移民署網站(http://www.immigration.gov.tw)上都有公告,移民業務機構或從業人員有輔導管理事項疑問,可以透過網站,或電洽02-2388-9393分機2510至2512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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