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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涉嫌馬國煉毒台籍嫌犯可能逃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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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天美吉隆坡25日專電)今年3月轟動馬來西亞和台灣兩地,涉嫌在馬國煉製一粒眠被馬國警方逮捕的4名台灣人,有可能逃過死刑的刑責。

這4名嫌疑人分別是36歲的鐘勝文、35歲的張晏銘、32歲的張永盛和吳聲遠。4人共同委託的辯護律師納仁星(Naran Singh)接受《中央社》專訪時指出,馬國的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中,對多種危險毒品都明定個人最高持有量的限制,一旦超過相關限制一經查獲即處以死刑。

但他接著說:「不過,這條法令中卻未對一粒眠做出限定。」他坦承這是馬國法律的疏漏,但對4名嫌疑人卻是極大的好處。

他已向檢方提出申請,要求把提控4名嫌疑人的法令從39B改為12(2)。

馬國1952年危險藥物法令規定,嫌疑人若在39B的「一般刑責」條文下被提控,一旦罪名成立刑責是唯一死刑;至於12(2)的「進出口特定毒品限制」條文,最高刑責為罰款不超過馬幣2萬令吉(約新台幣19萬元)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納仁星說:「由於法律沒有明定持有一粒眠的限制,因此總檢察署若同意改為援引12(2)條文,法官栽定刑責時不能處以最高刑責,則只能從寬處理,從輕發落。」

4名台灣人是在今年3月22日清晨5時30分,在距離吉隆坡330公里的柔佛(Johor)州新山(JohorBaru)工業區內一家工廠,遭接獲台灣調查局南機組提供情資的馬國警方逮捕。

今年4月3日,4人於新山初級法庭被控非法交易1439公斤,市價逾馬幣6100萬令吉(約新台幣5億8536萬元)的毒品,檢方並援引1952年危險藥物法令39B條文控告他們,4人並未獲交保候傳。

至今這宗案子已過堂3次,第4次過堂訂於本月30日。

納仁星表示,這宗案子尚未進入審訊階段,主因是警方現場搜得的毒品化驗報告尚未完成。相關化驗報告主要檢驗毒品成份和重量。

他表示,這宗案子的毒品量非常多,再加上相關實驗室負責化驗全國毒品案中的毒品,這宗案子若拖上一年半載才進入審訊階段是合理的。

納仁星在馬國有18年的刑事案件經驗,專門處理毒品交易案和謀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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