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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總統府:反分裂法不可行 大陸應做適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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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瑞弘台北14日電)中國大陸制定反分裂國家法4週年,台灣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今天表示,總統馬英九認為此法「既無必要、也不可行」,「大陸當局應慎重考量台灣人民的感受,對該法做出適當處理。」

王郁琦上午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對中國大陸制定「反分裂國家法」4週年,發表上述聲明。至於希望大陸如何處理,王郁琦說,「我們相信大陸當局有足夠智慧,知道怎麼做適當處理。」

他表示,針對2005年大陸當局制定的反分裂國家法,4年來馬總統立場始終如一,「堅定捍衛中華民國主權,維護台灣尊嚴,認為反分裂國家法既無必要、也不可行。」

王郁琦說,所謂無必要,是指絕大多數台灣人民目前贊同維持台灣海峽現狀,並不支持台灣獨立;所謂「不可行」,則是指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必須藉由海峽兩岸善意互動來達成,是一個雙向、對等、和平的過程,不應該由大陸當局片面決定,更不應該透過非和平的方式來處理。

他表示,馬總統上任9個多月來,兩岸關係由緊張走向緩和,雙方在「九二共識」基礎上進行對話與合作,逐步增加互信,使台海出現和平共榮的曙光,並贏得國際社會的普遍肯定,可見反分裂國家法制定的時空環境已有重大改變。

王郁琦強調,「我們認為大陸當局應慎重考量台灣人民的感受,對該法做出適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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