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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莫拉克風災系列專題二

落實國土規畫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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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6日訊】(據中廣新聞李人岳報導) 莫拉克颱風重創南台灣,山區道路柔腸寸斷,原住民部落對外失聯,高雄縣小林村和新開部落甚至遭土石流淹沒。屏東沿海的佳冬、林邊等地區則是身陷淤泥之中。面對殘破的山河,國土規劃以及國土復育的議題再度被提出。台北大學「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悲觀的警告,回顧歷史,如果沒有學到教訓,那麼一連串的颱風災難對台灣而言,只是不斷重新上演的一齣戲,只是地點不斷更換、破壞越來越大。廖本全指出,去年3個颱風,前年聖帕、2004敏督莉、2001桃芝納莉、2000象神、1997瑞伯、更早的賀伯,甚至更早前的銅門、紅葉災變,這都是同樣的劇本一再重演。

廖本全說,一有災難,社會的第一個想法就是找出元兇,但他認為與其說是找元兇,其實是找替死鬼,因為災難的造成一定是結構性因素,任何的一項因素都可能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但若只是諉過,就只能等待下一次災難。

廖本全分析,台灣山區所遭遇的災害,病因其實很簡單。台灣地質的「體質」原本就脆弱,不過過去數百年透過天然山林形成調節水文、水土保持的天然保護層,卻又因為長期的向天搶地,瓦解了天然的防護罩,加上一場九二一,讓台灣的體質更加殘破。廖本全說,除了三大內憂之外,加全球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外患」,帶來氣候的極端化。颱風雨量難以預測,這是結構性因素,不能全怪老天爺。

對於社會上出現討論國土規劃的聲音,廖本全認為,國土規劃簡單而言可以分為三個層面,包括對國土資源與環境的調查和了解;定位與分類以及建立監測機制。至於內政部提出研議中的「國土計劃法」,廖本全警告,國土規劃沒有萬靈丹,在有專法之前就已經有國土規畫的機制,重點是究竟有沒有落實。「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也以水土保持為例指出,水土保持法第16條已經針對山林的開發有所限制,重點在於有沒有監督和落實。

「台大全球氣候變遷中心」主任柳中明也建議,在不適合開發或居住的地區,包括濱海地區,應該考慮限制居住,以節省災害發生時為了出動搶救人命所耗費的社會成本。柳中明提議將濱海漁塭周圍的海堤往後轍,讓漁塭就如同河濱停車場,颱風來時就把車開走,讓她淹也沒關係,漁塭也應考慮類似的概念。中央大學土木系教授吳瑞賢也說,歸根究底,回到一切的源頭,就是不要在危險地區住人。吳瑞賢說,災害的本質是,如果災區沒住人,深山都沒有問題,因為住了人所以發生災害,政府要想辦法去照顧他們。回到源頭就是不要在危險地區住人,當然,這會陷入一種兩難。吳瑞賢並且提醒,任何的計畫都應該深層了解之後,再來推動,如果只是為了急著完成報告,很多事情到最後都將變的毫無章法。他舉例,現在做生態調查或是環評,經常不到一年就會有結果,可能需要五年十年的研究,往往等不了那麼久就很急急要把報告做出來,讓很多事變得毫無章法。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以瑞士為例指出,台灣原本就屬於脆弱的地質,我們不能夠因為瑞士的高山很漂亮,就想讓台灣的山變得和瑞士一樣,因為本質上就是不同。而面臨氣候變遷所帶來的氣候遽變,我們必須要正式災難正常化的現實,對於山林與國土的經營,應該要有一套長遠而且尊重大自然的規劃。方儉說,我們既然站在這個十字路口之上,過去也許可以用紐澤西護欄擋住來車,但如果直衝而來的是坦克車,人類恐怕就要選擇躲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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