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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玉華案 台法務部援用兩岸司法互助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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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涔溪台北報導)大陸配偶邵玉華因修煉法輪功返鄉探親,遭中共國安當局綁架,此案件為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簽訂後,首樁涉及兩岸司法人權的案件,觀察家認為,此案件碰觸兩岸往來敏感神經,台灣方面也藉此機會了解兩岸互助協議的實質運作,測試意味濃厚,而大陸方面的回應態度同樣受到矚目。

邵玉華自從7月31日被河南公安帶走後,至今下落不明,夫婿鄭先生3日下午,在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的陪同下,前往海基會及法務部說明,請台灣有關單位關注這起人權受害事件。

海基會方面,由法律服務處處長何武良親自接待,何武良表示,在兩岸簽訂司法互助協議後,目前由法務部作為類似案件的主要窗口,建議邵玉華家屬前往法務部說明詳細情況,海基會未來也會提供必要的協助。

法務部:以互助協議進行交涉

家屬隨後前往法務部,由主管兩岸司法互助事項的窗口檢察官接見,他首先對於邵玉華的情況進行了解,張清溪表示,邵玉華在中國大陸及台灣並沒有犯罪行為,僅僅是因為修煉法輪功返鄉探親即被抓捕。

檢察官表示,類似的情況目前可以引用「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司法互助第12條人道探視,要求對岸通報並進行交涉。12條規定:「雙方同意及時通報對方人員被限制人身自由、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等重要訊息,並依己方規定為家屬探視提供便利。」

他表示,法務部在收到家屬案情書後,將與大陸對口單位進行交涉。這是兩岸互助協議通過後,首度援用此協議進行交涉的案例。

律師:邵案碰觸兩岸最敏感神經

前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邱晃泉律師表示,協議12條的「人道探視」是一條層次很低的條文,邵玉華事件根本不是兩岸司法如何互相協助如何通報的問題,而是台灣政府必須要去質疑中共為什麼抓人?憑什麼搜索?台灣可以本著互助協議的精神,要求大陸方面針對邵玉華事件做出說明。

他表示,邵玉華事件碰觸到兩岸關係中最敏感的神經,亦即人權和法治的根本問題。如果,修煉法輪功是犯罪,那麼中共違反普世價值,同時侵害人權。如果中共根本沒有法律明文規定修煉法輪功是犯罪,那麼他就違反了法治原則,因為沒有一條法律允許可以抓人。邵玉華事件觸及到兩岸本質上的不同,台灣是保障人權,有法治的。但是大陸是侵害人權,不講法治的。

加拿大台灣之友副主席大衛喬高、美國人權法律協會亞洲執行長朱婉琪皆表示對於台灣政府處理這宗台灣法輪功學員在大陸遭綁架案將持續關注,相對於中共抓捕「良心犯」,希望台灣政府堅持維護本國人民的人權。(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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