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定金不得逾首日房价30% 即日生效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21日电)交通部观光局今天表示,函颁饭店、旅馆及民宿业旅客订房定型化契约本已送抵各相关业者,即日起向饭店订房,定金不能逾首日房价30%,旅客因故退订,业者也不能没收定金。

观光局研拟的“观光旅馆业、旅馆业、民宿个别旅客直接订房定型化契约范本”已于13日函颁给各相关业者,并确定全部业者都已收到。观光局表示,即日起观光饭店、旅馆及民宿业者收订房定金,必须依范本规定施行。

旅客直接订房定型化契约范本明定,业者收受消费者订房定金,最高不得超过约定首日房价的30%。

消费者若要解约,离预定住宿日14天前,可要求业者退还100%已付定金;离预定住宿日10到13天前,可要求业者退还70%已付定金;离预定住宿日7到9天前,可要求业者退还50%已付定金;离预定住宿日4到6天前,可要求业者退还40%已付定金;离预定住宿日2到3天前,可要求业者退还30%已付定金;就算是离预定住宿日只剩1天前,还是可以要求业者退还20%已付定金。

观光局技术组组长陈美秀表示,若消费者于预定住宿日当天才通知或怠于通知,业者可不退还已付定金。

此外,陈美秀说,当解约因素不可归责于双方,如台风、地震或疫情爆发等情形,业者应无息返还消费者已支付全部费用。

陈美秀表示,旅客直接订房定型化契约生效后,除非业者的订房定金规定优于定型化契约,如定金只收首日房价20%,否则都会被视为“契约无效”,观光局会要求业者立即改善,同时加强行政监督。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