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為財勒斃女老師 2男判死

人氣: 1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1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3日電)男子游屹辰、蘇志效和鄭文輝被控為搶劫財物勒斃基隆市信義國中1名女老師,並將被害人以木乃伊方式綑綁。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更一審宣判,游、蘇仍判死刑,鄭改判無期徒刑。

基隆市信義國中1名黃姓女老師民國97年12月間因未到校上課,校方到黃女位於基隆的「大香港」社區租屋關切,發現黃女陳屍屋內,雙手、雙腳及臉部均遭人以膠帶纏繞,死狀淒慘。檢警查出,凶手為黃女昔日鄰居游屹辰等人。

法院判決指出,游屹辰與友人蘇志效、鄭文輝因缺錢花用,游因而提議到曾是鄰居的黃女住處搶劫財物。3人在97年12月8日深夜到被害人住處按門鈴,等被害人開門後,強行進入屋內,並為避免被害人求救,摀住被害人口部,以膠帶綑綁被害人全身,搜刮屋內財物後,再逼問被害人提款卡密碼。

雖被害人乖乖就範,但游屹辰擔心遭黃女認出,萌生殺人滅口念頭,與蘇、鄭分工拿毛巾摀住被害人口鼻,以手機電源線強勒被害人頸部,並在手機電源線斷裂後,改以印表機電線勒斃被害人,再領出被害人銀行存款花用。

法院一、二審時,認為3人惡性重大、視人命如草芥,判處3人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但案件遭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合議庭今天仍判游屹辰、蘇志效死刑,但審酌鄭文輝臨時加入犯案,且一度勸阻游屹辰「錢拿一拿就好了,不要殺害人家」,事後分贓較少,認為他惡性較低,若也判死將有違公平原則,因而改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