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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入獄 檢:最有效的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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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 2日電)前總統陳水扁因龍潭案、前101董座陳敏薰人事案被判刑定讞,今天下午入獄服刑。負責執行的高檢署檢察官錢漢良指出,前總統涉案入獄,是台灣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法治教育。

高檢署昨天收到最高法院的判決書及卷證後,錢漢良與執行科同仁加班影印、整理相關資料。為了戒護安全,高檢署原本計畫避開群眾聚集的時間移監,但考量收容人權益及避免「夜長夢多」,仍於下午執行相關程序。

另外,與本案有關的定讞罰金、沒收、追繳,以及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前科管局長李界木、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等同案被告判刑確定部分,高檢署下午發交台北地檢署執行。

檢方指出,北檢執行檢察官清查卷證後,最快下週將吳淑珍、李界木部分囑託高雄地檢署、宜蘭地檢署執行,同時向台灣高等法院訂定合併執行刑度。

至於追繳犯罪所得方面,檢方在偵審期間已扣得美金927萬9950.22元,將予以沒收,並連帶追繳未扣案的犯罪所得,總計美金270萬49.78元;罰金部分,最高法院判決扁、珍總計須併科罰金3億1000萬元。

檢方表示,執行檢察官將清查扁、珍的財產狀況,詢問2人是否願主動繳交相關款項,再進行沒收程序。據了解,特偵組目前查扣的扁家財產,包括「海角7億」及存款、有價證券、土地、房地產、珠寶等資產,總計價值約新台幣13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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