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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土木工程法立法?各方意見待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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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5日電)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召開「土木工程法草案」公聽會,與會土木技師工會代表與學者認為,土木工程法有必要性。工程會主委范良銹說,對此法不預設立場,但各方意見仍待整合。

國民黨籍立委蔡錦隆說,為了提升工程品質、強化土木專業工程檢查與維護管理機制,建立土木專業工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的許可制度,以維護公共工程品質、確保公共安全,因此提出「土木工程法草案」。

他表示,現有公路法、鐵路法、大眾捷運法…等土木專業工程方面的公共工程相關法令,但是都偏重於功能性、組織性與制度面的法律條文,沒有對規劃設計者的權責,導致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毫無法律保障。

中華民國土木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余烈說,建築法規定,大樓等建築設計監造必須經過建築師認證並申請建築執照,才可以興建大樓,但是卻沒有法律規範公共工程誰可以設計,僅有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這個行政命令規定。

余烈說,現行制度下公共工程經由顧問公司設計,卻沒有相關的審查機制,明顯是的重建築輕土木,因此他贊同土木工程法立法。

台灣營建研究院教授李咸亨表示,八八水災的災後復建工程會議,有水土保持、測量等專業技師出席,卻沒有土木技師、結構技師進行專業彙整,不符實際需求。

范良銹會中表示,對於土木工程法草案不預設立場,會將相關意見彙整後,請相關部會與地方政府提出意見,一起檢討。

公共工程委員會在書面報告指出,工程會去年9月2日即召開公聽會,有公會團體認為應通過土木工程法草案,也有部分機關團體認為現行法律已有規範可循,不需要另立他法,以免產生法律競合的問題。此外,世界各國沒有類似的立法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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