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政党促当局修例严打“药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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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5日讯】(大纪元记者黄静荣香港报道)香港本年初发生多宗交通意外,是由于涉事司机怀疑服用精神科药物后驾驶而引起。在短短两个月内一共发生了8宗“索K驾驶”的事故,市民人心惶惶,担心这种不负责任的驾驶行为成为社会现象。民主党对此表示关注,同时正研究监管药驾的最佳方法,当中包括以立法形式打击药驾。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副主席郑家富表示,现行法例只赋予警方权力向涉及交通事故、违反交通乏力及承认驾驶时,受毒品影响的人士进行强制验毒;但对有怀疑,但不承认吸毒的司机,警方则束手无策,不单未能进行验毒搜集证据,亦未能有效作出执法检控。郑家富认为政府应该尽快引入验毒方法,向司机进行即时验毒及修改法例,让执法人员向吸毒的司机搜集证据,以收阻吓作用,打击药驾问题。

职业司机赞成定期检身

民主党于2010年2月初,以电话方式访问了511位市民,当中超过八成认为政府应该立例赋予警方权力,向各司机作出抽查;至于警方的抽查方式,六成受访者认为应在警方有合理怀疑下进行,两成八受访者则赞同随机抽查。另外,不少受访者(86.7%)表示职业司机应定期做身体检查。

鉴于现时法例要求职业司机须作定期身体检查,而目前70岁以上的司机,每年要有医生证明才可续牌,其余年龄则没有监管,而且每10年才续牌一次。不少国家(如爱尔兰及俄罗斯)则要求司机提交医疗报告以证明司机的健康时刻控制及驾驶汽车才能取得驾驶执照。

郑家富表示,由于职业司机工时长,没有时间做身体检查,所以可能有病亦未能知道。所以,对于政府未来提交立法会的法案,他会要求政府提出司机定期做身体检查,以确保每名驾驶者都能够关心自己的身体健康及保障路面交通安全;而就醉驾问题则建议收紧酒精浓度。

建议修例让警方抽查验毒

罚则方面,若有司机因服用精神科药物后驾驶引致车祸而被定罪,47.7%受访者认为该司机的停牌年期应该是2年以上;28.6%认为1至2年;16.6%认为6至12个月。若该司机被判监,42.3%受访者认为监禁期应该是2年以上;29%认为1至2年;17.8%认为一年以下。

对于警方曾鼓励市民倘若发现有司机驾驶态度或行为出现问题,如行车左摇右摆或胡乱切线等,可即时报警,警方亦会及时采取截查行动,郑家富对这种“全民监察”的建议表示支持。他认为,此举可令驾驶人士有所警惕,对打击药驾有正面作用。不过,郑家富指出问题的核心是警方向司机抽查的权力及模式。他建议修改法例让警方可向司机抽查验毒。◇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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