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六公屋户瞒报物业被定罪

须交回单位 何永贤透露正筹谋设立奖金举报滥用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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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6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杨日香港报导)政府加大力度打击滥用公屋,房屋署昨日公布,就公屋户因没有申报香港住宅物业,有5宗检控而被法庭定罪的案件。案中6名人士,分别因在申请公屋和申报入息和资产时,没有申报香港住宅物业,同被判监禁14天,缓刑12个月,另罚款及须交回单位。另外,房屋局局长何永贤接受报章访问时表示,透露政府正筹谋设立奖金,鼓励举报滥用公屋。

其中3名居于安泰邨的居民,在2018年填写“入住公共房屋声明”时,申报由公屋申请登记日期至入住公屋时,并无拥有香港住宅物业。然而署方经调查先后揭发,该些居民分别分权拥有一个位于大角咀住宅物业、全权拥有一个位于启德住宅物业,以及分权拥有一个位于港岛东区住宅物业。

另外,两名居住于秀茂坪南邨的公屋居民,在2022年申报并无拥有香港住宅物业,但其后调查揭发,该两名公屋居民案发时,联权拥有一个位于土瓜湾的住宅物业。最后一宗居住于广田邨的公屋户,亦被揭发全权拥有一个位于牛头角的住宅物业。

署方指,上述安泰邨3名公屋居民因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违反《房屋条例》而被检控;秀茂坪南邨及广田邨公屋3名居民,则因拒绝或忽略提供申报表指明的详情,违反《房屋条例》而被检控。

6人于本月24日在官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考虑到案情的严重性,判各被告监禁14天,缓刑12个月,另罚款5,000或1万元。房屋署早前已收回其中两个公屋单位,亦将向另两租户发出迁出通知书,而另一个公屋单位亦将于7月内由所涉居民交回。

房屋署发言人提醒所有公屋申请人,如在申请公屋时明知而向香港房屋委员会作出虚假陈述,因违反《房屋条例》而被法庭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相关的公屋申请会因此而被取消,而已入住的公屋单位亦会因此而被房屋署收回。

何永贤指严肃处理“何伯何太”个案

近期“何伯何太”事件引起全城热议,二人更被揭发怀疑滥用公屋。何永贤表示个案变得娱乐化,她不宜多加讨论。但对于政府而言,这是严肃的个案,必定会严肃处理。

她表示,每当发现滥用公屋的怀疑个案,房屋署辖下的善用资源分组,都会开立档案,就所知的资料,如电视上或网上的资料作出严肃跟进。该分组现时有两名退休警司及6名退休警务人员负责。

当中,居住在公屋的何太被指在大陆拥有物业,但没有作出申报。何永贤表示,房署会就相关问题作出调查,署方已去函大陆不同省市及澳门机构,查询和田邨、骏洋邨、牛头角下邨、欣田邨、皇后山邨、梨木树邨和硕门邨共9个租户的情况,有关租户涉嫌瞒报在大陆拥有物业。

相关部门回复确认有关租户在大陆或澳门拥有住宅及或或商铺单位,署方并确认有关家庭的资产净值,超逾申请公屋的限额,已发出“迁出通知书”或跟进检控,部分公屋单位已被收回。

至于就政府拟设立奖金,鼓励市民举报滥用公屋,何永贤透露“筹谋紧”,正研究细则问题。她又回应举报行为对邻里关系影响,谓:“公屋居民将单位出租,或设几台麻雀抽水,有好多陌生人出入,这些邻里是否好邻里?这类邻里关系应该停止。”◇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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