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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產創朝野共識 擬增防炒地皮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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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7日電)立法院朝野黨團今天協商產業創新條例草案,達成初步共識,產業園區應充分利用現有閒置工業區,且園區中社區住宅面積不超過10%,用於產業部分土地不得低於50%。

產創條例草案是本會期最優先法案,若無法順利通過,將影響後續法案與預算案進度。草案原本規定國內外前500大企業得享營所稅優惠稅率15%,引發爭議,決刪除此條文。但先前朝野未有共識的產業園區設置,已達成初步共識。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表示,依照行政院版本,許多單位都可以設置產業園區,這會讓台灣到處都是產業園區,變成華而不實的「園區王國」。

他說,產創草案賦予相關單位僅憑一條法律條文就可以徵收人民土地,開發園區,有違憲之虞;且台灣約有2000多公頃的工業區土地可以利用,政府應該利用這些土地鼓勵台商回台投資設廠,而不是閒置大筆土地不用,到處設置產業園區炒地皮。

至於草案中鼓勵中小企業每增聘1名員工就給予新台幣1萬元補助的規定,柯建銘認為,這無關鼓勵產業創新的精神,民進黨團不會同意。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鴻池表示,工業區閒置問題,將請經濟部研究,否則現在閒置那麼多工業園區,又另行設置產業園區,反而造成土地浪費。

至於民進黨團主張產業園區中社區住宅不能超過10%、用於產業部分土地不得低於50%,林鴻池說,其實已落日的促產條例就有類似規定,只是這次產創草案中未明列。國民黨團認為應該可以在產創條例中明定入法。

由於朝野黨團尚未完成產創條例草案協商,立法院長王金平請經濟部針對立委提出的問題,研議是否有修正的可能,並請朝野黨團9日上午再繼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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