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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晃幼嬰成植物人 丁姓保母一審判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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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找保母最好找有保母證照的保母,尤其是襁褓中的幼兒,不要大力搖晃,否則後果難料!桃園縣1位保母因搖晃出生 7個月的嬰兒,導致肢體智能受損,完全恢復機率極低,被桃園法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44歲丁姓保母具專業育嬰知識,卻疏於注意,受託的嬰兒受到大力搖晃,導致硬腦膜下、雙眼視網膜出血剝離,法院審理後,依業務過失致重傷罪,處以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法官指出,丁姓保母每月新台幣8,000元照顧7個月大的嬰兒,但卻未注意嬰兒頭部支撐力不足,無法承受加速度的搖晃,雖然在法庭中辯稱個人並無疏失,可能是嬰兒本身有疾病所造成。

法官為釐清真相,將嬰兒受傷狀況,送往國內 2家大型醫院鑑定,而鑑定結果均表示,嬰兒有「意識模糊、硬腦膜下出血、視網膜出血」等嬰兒搖晃症候群的症狀。

鑑定結果中指出,鑑定結果研判經由外力造成,通常是受到高頻率,或是變化很快速度搖晃,造成頭部受損,絕非個人身體疾病所造成。

鑑定報告指出,被害人身體與健康,已經達到重大不治或難治的重傷害程度,肢體智能受損,完全恢復機率極低。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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