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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經長:核四商轉 最晚1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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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31日電)馬總統預定近期宣布新能源政策,經濟部長施顏祥說,核一廠延役案已確定撤回,但核四商轉時間必須考量因福島核災加入的改善工程,目前計算中,但商轉時間不會拖過民國106年。

日本福島核災後,核能政策備受全球矚目,馬總統已經承諾要在近期對外公布新的能源政策,核一、核二與核三確定不延役,但核一是否提前除役,必須要看核四商轉與台灣供電穩定狀況。

施顏祥今天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接受質詢時指出,核四商轉時間尚未確定,但不會拖過民國106年;他在立法院會議結束後,接受中央社記者提問時也說,核四商轉時間仍在做細部調整,「但不會拖過民國106年」。

台電董事長陳貴明也在會後對媒體強調,由於福島發生核災,核四工程加入一些改良工程,例如加入緊急柴油發電機設備等,因此核四確切商轉時間,陳貴明認為要等到明年年初才會核算出來。

核四商轉日期一延再延,陳貴明表示,核四延後商轉增加的成本,會隨利率與人事費用而有所不同,但概算核四商轉延後1年,台電平均增加成本逾新台幣50億元。

至於核一、核二與核三不延役,是否會導致電價上漲?陳貴明強調,經濟部尚未通知台電3座核電廠不延役,因此不願意評論電價是否因不延役而上漲問題,要等經濟部正式通知再來估算。

陳貴明表示,3座核電廠預定商轉時間為40年,其中核一廠2部機組預定107年與108年除役;核二廠預定110年與112年除役;核三廠則預定113年與114年除役。

陳貴明進一步強調,核四商轉必須燃料裝填、試運轉以及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與國際組織完成安全確認後,才會正式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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