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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廢死聯盟:不應立即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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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日電)法務部長曾勇夫今天上午在立法院表示「這個月(3月)將有機會」執行死刑。廢死聯盟表示,在請求赦免權利的相關程序未建置完成前,不應立即執行死刑。

曾勇夫上午在立法院時表示,法務部非常審慎審核執行死刑的相關規定,若死刑犯沒有非常上訴、再審或聲請釋憲,將照既定行程處理,「這個月(3月)將有機會」。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台灣在民國98年簽訂聯合國兩人權公約,依照施行法規定2年內要檢視法條有無違背人權之處,因此在政府尚未檢視完成前,不應立即執行死刑,才符合所謂的「依法行政」。

廢死聯盟下午發布聲明稿補充說明,聯合國兩人權公約明訂任何被判處死刑犯者,應有權要求赦免或減刑,且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要求各國在請求赦免權利實現的相關程序建置完成前,不得執行死刑。

廢死聯盟指出,黃曆新年前引起關注的江國慶冤死案,也引發社會探討死刑存廢問題,總統馬英九曾表示要逐步減少死刑執行,因此呼籲政府在還沒改善法令之前,不應急迫、立即的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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