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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醫界發起組織:莫違背醫師誓詞

默許活摘罪惡 是對醫學界的褻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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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朱稚清台北報導)發起醫界聯署活動的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發言人黃士維醫生表示,在中國發生活體強制摘取良心犯器官以獲取龐大利益的行徑,是國際獨立調查員所指控的「這個星球從此有的邪惡」,如果醫生在這個情況下還不站出來講話,那就等於默許了中共的所做所為,將等於褻瀆了整個醫學界,違背了醫師的誓詞、以及醫生對自己的承諾。

黃士維說,自發起台灣醫界聯署活動短短不到三個星期,就有近五百位醫生、兩百多位醫護人員簽署聲明,相信有越來越多的醫師會參與,這個活動也會在全球廣泛的傳播開來,全世界的醫師會共同參與聯署。

黃士維表示,二次大戰時,德國醫師參與了對猶太人的人體試驗,二次大戰時,醫界催生了「醫生誓詞」,1964年提出醫學倫理學宣言--《赫爾辛基宣言》(Declaration of Helsinki),其重要的核心價值就是:醫師絕對不能用醫療行為參與違反人道的行為,而且認為以醫學執行迫害人類的事情是非常邪惡的,這是在褻瀆醫療的專業、也在褻瀆醫療社群,所以我們認為做為一名醫生,有必要在這時站出來,向中共說不,採取一些行動,並具體提出四大聲明。

1.呼籲中共立刻結束對所有犯人,特別是從法輪功學員、其他宗教和少數民族團體成員活摘器官的惡行,並且要求所有用於移植的器官,必須獲得明確的書面同意。
2.呼籲中國對器官移植進行全面性和透明的調查,並起訴那些違法從事活摘器官的元凶。
3.呼籲中共立即結束對法輪功長達13年的迫害。
4.呼籲各國政府及國會,包括中華民國政府及國會應立即立法或修法,以保護及防止當地民眾成為活摘器官幫凶。

5.我國主管機關應在立法或修法完成前,對所有欲往中國大陸做器官移植的民眾發出旅遊警告,告知中國醫院所使用的器官來源,極有可能是來自未經同意的宗教信仰者、政治犯或死刑犯的器官。

大紀元記者朱稚清製表

衛生署2006年8月就公告醫師或醫事人員介紹病人至當地法令未禁止器官買賣或仲介、器官來源資訊並未公開透明、國際輿論明確公開抨擊有違反人權或違悖醫學倫理情事之國家或地區接受器官移植者,以違反醫師法「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移付懲戒;其他醫事人員應依「業務上不正當行為」處罰;然而,衛生署至今從未開罰,兩岸存在仲介器官移植一條龍的「系統」性共犯結構行之多年,對此對此現象,黃士維認為,政府和醫界都做得太少,顯得較為被動消極。

黃士維指出,政府有做規定,但沒有達到執行的效果,主要的原因是衛生署一直擔心台灣本身器官供應不足,若是勸阻台灣民眾赴陸移植,會造成衛生署的壓力,事實上全世界都不足,但絕大多數的國家都堅持醫學倫理的原則,各國政府實際上都不希望自己的國民去海外做器官移植;台灣因為兩岸交流頻繁,幾年來顯然在兩岸交流的大框架下,台灣民眾到大陸移植器官的數量非常多,在國際連鎖關注中共活摘器官的節骨演上,政府和醫界有必要站出來採取行動。

「有器官需求,就會有供給」,對於立委田秋堇要求衛生署對境外移值進行術後登錄,是否能對於大陸器官供需的供應鍊上,產生減緩器官買賣數量的效應,黃士維認為,大陸移植器官、以及台灣仲介至大陸整個都是黑箱作業,因此在完全禁止赴陸移植之前,應該先採行透明化作業,一旦很多黑暗曝光,很多不合法、不合理的事才會見光死,這是第一步好的開始,政府必須讓術前、術後移植登錄透明化才給予術後醫療照護及健保給付,然後再凝聚更大的共識,考慮下一步的處理方案。

他呼籲台灣政府和醫界,能在國際上扮演重要的角色,同時也要思考政府、民眾在將來這些國際罪行曝光之後,如何面對中國人、如何面對國際社會。

醫事處稱無人舉報仲介 黃士維:推拖之詞

針對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許銘能說,醫師仲介依違醫學倫理懲戒,至今未開罰一例是由於無人舉報,對此黃士維表示,這是推拖之詞,「為什麼一定要有人舉報衛生署才可以調查,衛生單位原本就可以主動調查違法的行為,例如很多藥局賣假藥,衛生單位本來就應該主動稽查,所以事實上衛生署是消極不作為,他完全是有權利、有義務去執行。」

(責任編輯: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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