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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不同酬 台女男年薪差65天

南亞性別歧視恐為台灣首例申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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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3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婦女節快樂!聽到這訊息,你可能快樂不起來。勞委會在婦女節前夕公布,台灣女男年薪相差65天,以比例換算,2011年女性平均薪資較男性少17.6%,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在公布的記者會上同時宣布,將3月5日訂為台灣「兩性同酬日」做為一個目標,盼各界一起努力,縮短兩性薪資差距。

勞委會針對「100年僱用管理及工作場所性別平等概況」的調查顯示,僱主因受僱者的性別而在薪資給付標準有差異者占9.7%、調薪幅度有性別考量占4.4%。另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2011年台灣女性平均時薪較男性少17.6%,顯示兩性薪資所得差距仍需努力改善。但總體而言,台灣性別工作平等法實施十年來,促進婦女就業及排除婦女就業障礙,均較2002年提升。

勞委會表示,將持續推動婦女勞動權益,目前規劃三大主軸,包括培育就業、勞動參與;修正法令、保障權益;友善職場、身心健康。八大業務工作重點包括:提升女性勞動參與率、縮小兩性薪資差距、訂立有薪颱風家庭照顧假、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者公布負責人姓名、制定家事勞工保障法、強化性別就業歧視申訴及救濟機制、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促進女性的職場安全健康措施。

同酬日對於台灣而言是一個新的概念,但國際間行之有年,歐洲今年的同酬日為3月2日,美國是4月17日,就連台灣貿易上的敵對國南韓都訂有同酬日。◇

(責任編輯:趙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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