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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智库吁派遣同工同酬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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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29日电)台湾智库今天举办“谁歧视派遣”论坛,与会学者专家指出,政府带头助长派遣,劳动基准法派遣专章修法,应采“正面表列”规定哪些行业可以进用派遣,“同工同酬”应明确入法。

这场论坛邀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台湾劳动与社会政策研究协会执行长张烽益、政治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林佳和、文化大学法律系教授邱骏彦与谈。

张烽益指出,据文化大学助理教授李健鸿调查,台湾2006年约有12.6万派遣劳工,2009年暴增到约33.9万人,3年来整体派遣人数爆增169%。

张烽益说,政府则带头助长派遣,据中正大学教授郑津津接受研考会委托研究,中央行政机关派遣人力从2006年3974人,爆增到2009年的5686人,成长幅度达43%,而据行政院人事行政局1月调查,行政院所属各主管机关,约有1 万5000多名派遣人力;不管是哪个数据,都凸显政府大量使用劳动派遣的事实。

张烽益表示,行政机关还发展出“自然人承揽”这种“变相派遣”模式,2009年中央与地方所属机关与国营事业,超过6000多名自然人“承揽”政府业务,例如,行政院中部联合服务中心,从行政企划、行政秘书到政策研究等共9 人,全变成劳务承揽人,中华邮政公司将邮件投递业务委外,约有340 名邮差采自然人承揽,台湾自来水公司也把抄水表的劳务委外给约200 人承揽。

张烽益表示,很多政府派遣人力是用在“法定核心业务”,例如职训局外劳组负责审核人员、就服中心负责失业登记与认定人员、雪山隧头两端的待命消防人员等重要业务都大量使用派遣,重要公务委外,轻则影响民众福利权益,重则影响公共安全。

孙友联说,劳委会修订劳基法,以“负面表列”明定医事、航空等六大类员工不得采用派遣,但这恐怕会让派遣更泛滥,究竟哪些行业可以派遣,应采“正面表列”,让社会有机会合理地辩论。

台湾智库社人组召集人刘进兴呼吁,政府应禁止登录型派遣,“同工同酬”原则应明确入法,派遣公司应采特许制管理,派遣比例应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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