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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拆不完 中市擬收景觀衝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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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8月08日訊】 (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台中市目前尚未拆除的違建達4萬多件,拆都拆不完,都市發展局擬訂定自治條例,針對違建未拆除前先徵收「景觀衝擊費」,以符合公平原則,但有議員認為是官員無能讓民眾願意守法,而這樣的政策根本是「一層牛扒兩層皮。」

都發局長何肇喜8日表示,〈台中市都市景觀衝擊費徵收自治條例〉草案已開過2次公聽會,並會持續邀各界提供意見,再送市議會。他指出,目前預算及人力,一年最多只能拆1千件,根本趕不上增加的速度,但為維護都市景觀,並符合社會公平正義,正擬定在違建未拆前,先徵收景觀衝擊費。

何肇喜表示,違章建築處理法從民國46年公布到現在,「都市景觀衝擊費」並未抵觸母法,他說,雖不是說非得要拆房子才能解決問題,但也不表示違章建築可以就地合法,未來考慮採「容積移轉」、「生態補償」也是一種方法。

對於都發局擬徵「景觀衝擊費」,市議員江勝雄、黃錫嘉批說,都發局開徵標準在哪裡?難道只要民眾繳錢就容許違章嗎?並指出,先前台北市也有意要徵收類似的規費,但在民意反彈下,並沒有通過施行。

黃錫嘉認為,所謂「景觀衝擊費」到底能達到什麼成效?若達不到,反而落人擾民口實,或增加街坊鄰居相互檢舉的亂象,都發局有想過這些問題嗎?

江勝雄則指出,縣市合併至今,大台中違規案件底新增多少件?都發局又拆除了幾件?若無法掌握,那如何期待徵收景觀衝擊費的的成效呢?並強調,官員應想辦法讓市民主動守法,這種先罰款再拆屋,只會徒留罵名,而「一頭牛扒兩次皮」,只會讓人聯想官員是想借查察之便,順便撈點涼水費。

但何局長強調,擬定草案並不是增加市庫的思維,未來會採專款專用,改善地區的公共設施,期望能遏止違章成長的速度。

(責任編輯:羅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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