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国家安全 美反对加中Nexen交易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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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9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季薇多伦多综合报导)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简称中海油,CNOOC)收购加拿大尼克森(Nexen)石油公司一事,在美国遭遇政治反弹。作为中国国有企业的中海油要想使收购交易获批,恐将不得不被迫放弃尼克森在墨西哥湾的美国资产。

据《环球邮报》报导,考虑到国家安全,以及部分20世纪90年代激励计划下签署租约的特殊性,如以免开采权费用的石油换取深水钻井;美国国会重要成员已经敦促奥巴马政府,阻止将尼克森公司的墨西哥湾租赁协议转让给中海油。

目前中海油以151亿美元收购尼克森的交易,已经获得尼克森石油公司股东批准;正等待加联邦政府基于能否为本国经济提供“净效益”准则作出决定。此外,中海油还面临着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CFIUS)的审查,该委员会以美国财政部长蒂莫西•盖特纳(Timothy Geithner)为首,旨在监督外资收购对国家安全的影响。

美国反对声高

前美国驻加拿大大使、加美商务委员会顾问委员会成员、服务于几家加拿大公司(如加拿大自然资源)董事会的戈登•吉芬(Gordon Giffin)26日表示:“我认为美国政府批准将一个零开采权费的合约转让给其他政府,这是极不可能的。”而中加尼克森石油公司交易在美国造成的政治风暴,也将令渥京的决策变得更复杂。

民主党众议员爱德华•马基(Edward Markey)公开的、写给内政部长肯•萨拉萨尔(Ken Salazar)的信件显示,加拿大尼克森石油公司在1995年至2000年间获得了五份依据深水使用费法案(Deep Water Royalty Relief Act)签订的租约。为此马基敦促萨拉萨尔阻止将这些合约转手给中海油。

同时,四位共和党参议员也出面公开反对这笔交易,认为受控于北京的一家公司在墨西哥湾、在接近美国重要能源基础设施的地方经营石油业务,有损美国安全利益。

加前工业部长警告收购成功 后患无穷

加拿大1980年代中期Mulroney政府前工业部长、现年85岁的斯蒂文斯(Sinclair Stevens)近日警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对卡尔加里Nexen石油公司收购一案,风险极大,此门一开,中共政府在本国石油业插上一脚,但又不按公认的国际商业规则行事,日后恐无法收拾。

27年前,斯蒂文斯作为工业部长,曾力主政府对外国投资大开国门,主导废除了当时的调控为主的外国投资审查机构,出台了更温和的加拿大投资法。

27年后的今天,斯蒂文斯仍大力提倡引进外国投资,但对于中海油对Nexen收购一案,他警告,让一家外国国有企业控股本国石油公司,等于是越了界,此界一破,日后恐无法收场。

他说,投资法案是禁止外国国有企业侵吞本国企业的,工业部也是无法容忍让外国国有企业收购本国企业的,如外国收购只能带来零利益,工业部长完全有权否决,就像近年来政府否决萨省Potash钾肥公司收购一案一样。

他还表示,如在此事上开了先例,国人日后定会后悔;另外此事没有引起多少人异议这一现象,也令他大吃一惊;而且阿省石油界曾于1970年代大力游说渥京让加拿大石油公司去国有化,今天却让中国国有企业控股国内主要石油天然气企业,实在是有点怪。

国内石油界多位高管近日齐聚渥太华召开石油大会,纷纷表示业界虽支持中海油对Nexen公司收购一案,但今后外国公司对本国石油和天然气投资日益增多,渥京应确保国内企业的控制地位不要丧失,及时制定政策,保护本国企业对石油等天然气等资源产业的控制。

大会警告,来自中国和其它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越来越多聚焦本国资源产业,对此加人尚未作好应对准备,政府应提前制定规则,保护本国资源产业利益不受侵犯。

尼克森在墨西哥湾资产几多?

尼克森在墨西哥湾日产石油8000桶以及相当于14000桶石油的天然气,仅占内克森总体生产量的12%左右;但却是该地区最大的承租人,并将海湾地区作为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能源资本公司分析师迈克尔•邓恩(Michael Dunn)表示,他预期美国将不会阻止中海油收购墨西哥湾资产,原因是在一众租赁协议中,尼克森公司只是一个不大的合伙人,而非运营商。

(责任编辑: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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