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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農作防猴害 要事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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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中29日電)獼猴危害農作物時有所聞,高經濟價值的梨山蜜蘋果及摩天嶺甜柿都慘遭猴害。農業局今天指出,防猴害作為要申請,否則觸法。

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指出,大坑、新社地區屢傳出獼猴伸出賊手,偷吃農作物,部分農民不堪其擾,以架設電網、設置陷阱或獸夾等方式因應。

事實上,不僅大坑及新社地區,和平及梨山地區也慘遭猴害,梨山地區在蜜蘋果結果期,也發現獼猴清晨偷摘蘋果,咬一口就亂丟,工作人員巡園時發生滿地的蜜蘋果,苦水只能往肚子吞。

不過,由於台灣獮猴是保育類的野生動物,因此架設電網、設置陷阱或獸夾都屬違法的情事,應先向農業局或區公所申請,否則可處以6個月到5年有期徒刑,或併科30萬到150萬元的罰金。

農業局指出,民眾若遭遇獼猴危害農作物時,可以以插旗幟、稻草人或音爆等方式處理,切莫私自宰殺或獵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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