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越挾持台漁船後放行 船東:護漁奏效

昨早屏東漁船遭越南正船攔下後放行 高雄漁船越界遭日公務船扣押 支付罰款後已獲釋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013年05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簡惠敏台灣台北、屏東連線報導)漁業署表示,屏東縣琉球籍漁船龍旺利97號,13日早晨於海域為北緯11度47分、東經112度4分,約於鵝鑾鼻西南方800浬處被越南漁政船攔下,以望遠鏡查看船名及船號後放行。

漁業署表示,龍旺利97號漁船昨日上午在該海域遭不明灰色鐵殼船追趕,龍旺利97號漁船被要求往越南方向航行,當時船上共4名船員。指出該署當天早上7時55分撥打衛星電話給船方,船長曾新興告知,當下遭4艘越南公務船攔下,對方僅以望遠鏡查看船名及船號,未實施登檢,而後順利放行,並已安全駛離,持續台灣方向航行,推斷可能在海巡署護船艦隊尚未到達前就已被放行。

船東蔡天裕對護漁表示肯定,認為能遭放行,應是政府近日強勢護漁產生嚇阻效果。他說:「應該是台菲緊張,政府派軍艦護漁,讓越南漁政船不敢太過囂張。」表示政府不只要長期大力護漁,像越南漁政船公然在公海上挾持漁船,進行扣押的行為,政府也應該有所作為,與越南談判。

針對護漁,國防部14日指出,海軍主力艦類型好幾種,視任務彈性調整,每型艦都可能助海巡署護漁任務。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表示,護漁是海巡署業務,海巡也已清楚說明將來會在執行護漁工作上全力以赴。

羅紹說:「海巡在第一線,海軍在第二線。」並強調凡是中華民國漁船作業海域,都會有海巡保護,有海巡的海域就一定會有中華民國艦艇側護。

高雄漁船同獲釋

海巡署14日清晨接獲兩起通報,一南一北。高雄籍漁船「正昌發2號」凌晨1時30分越界捕魚,遭日方公務船扣押,並罰款日幣401萬6,000元(約新台幣132萬8,091元),內含漁獲罰金1萬6,000元。

船長孫居民被逮捕後坦承撈過界。高雄市政府海洋局當日下午證實,正昌發2號船隻在日本那霸繳交罰款,人船獲釋皆平安。◇

(責任編輯:宇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