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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案 台軍方:第二階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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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13日電)國防部法律司審判處副處長沈世偉今天說,林毅夫案不屬於第一階段移送案件,將於軍審法公布5個月後以通緝犯案件移送。

立法院日前三讀修正通過軍審法部分條文,現役軍人在非戰時犯罪,將由一般司法體系偵辦、審理。總統公布生效後,分兩階段執行。

沈世偉今天受訪表示,林毅夫案原是用陸海空軍刑法的投敵罪通緝,不屬於第一階段移送案件,要等到第二階段,也就是軍審法公布日施行後5個月,才會移送司法機關,屆時再由檢察署決定是否發布通緝。

沈世偉說,投敵罪屬繼續犯,去年有和法務部共同解釋,法務部也再次確認投敵屬繼續犯,犯罪追溯時效還沒開始算,仍在依法通緝中。

出身宜蘭的林毅夫原名林正義,1979年在金門任馬山連連長時,以游泳方式叛逃到中國大陸後,改名為林毅夫,曾任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中國大陸政協委員。國防部目前仍認定林毅夫為通緝中的敵前叛逃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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