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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士法覆議 馬英九支持江宜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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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20日電)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今天表示,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地政士法部分條文,總統馬英九已事先與行政院長江宜樺討論;馬總統支持行政院提覆議。

立法院3日三讀修正通過地政士法部分條文,未來地政士登錄房價實價有誤,若經檢舉或糾正,只要在期限內修正資訊就不會受罰;行政院決定提覆議。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對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於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7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15日內作成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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