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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愛同會滋事擾民 馮光遠:警方縱容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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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0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針對愛國同心會成員張秀葉、蕭勤日前又在台北101廣場毆打民眾滋事,台北市長候選人馮光遠指出,整起事件最關鍵的問題就是縱容暴力,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不應該放任暴力事件一再發生。信義分局表示,遇到涉及刑案或不法部分,都有照規定辦理,針對這部分「沒有要做回應」。

馮光遠說,101前面治安台北市政府要負責,雖然保障所有抗議人的權利,愛國同心會有權去101做任何抗議,但他們沒有權利對不同陣營、不同意識型態的人加以迫害,針對這一點,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必須出來講話。

食安風暴曝露頂新魏家問題,馮光遠認為,終於可以看出一些脈絡,為什麼頂新魏家一直想掌控101大樓,原來魏家與中國的關係,是靠著在這迫害一些台灣人、迫害一些跟台獨有關係的觀光客,來獲得更多中國的贊許,「真是可惡到極點」。

「發生在其他大樓前面,一定馬上被制止,為什麼偏偏發生在跟魏家有關係的101前面(沒事)」,馮光遠說,已經呼籲很多次,警方好像不聞不問,這事一再發生,表示其中有非常蹊蹺的地方。他質疑,如果中國觀光客在101大樓看到有人吶喊「中國共產黨萬萬歲」,也許會有台灣已經變成中國一部分的想法,「是不是也是跟那大樓有關係的商人樂意看到的事?」

台北市議員童仲彥也質疑,這是刻意縱容、姑息,在議會質詢中有交影帶給警局,不知警方為什麼不肯強勢執法,「他們默許愛國同心會的行為嗎?」他說,看起來愛同會背後似乎有人撐腰,極有可能是當政者。他也認為,是明顯的公務人員涉及瀆職釀成災害。身為議員除了要求警方嚴辦之外,警方如果不作為,而市府政風單位又沒辦法要求他們,一而再再而三瀆職,「就把這些人送法院吧」。◇

台北市議員童仲彥表示,愛同會暴力行為都可以現行犯當場逮捕,且101是台灣地標,信義分局應派員24小時駐守。(方惠萱 /大紀元)

愛國同心會暴力事件簿

日期 事件 判決
2003/11/2 周慶峻暴力毆打支持台獨、旅美民運人士曹長青。 周慶峻判刑事拘役20天。
2008/6 蘇安生攻擊前中華民國駐日代表許世楷。
2008/7 蘇安生攻擊前總統陳水扁造成陳水扁薦椎骨折。
2010/4 周慶峻約與8人,在台北101廣場暴力攻擊法輪功學員。周慶峻等4人對法輪功學員罵髒話、搶橫幅,並推倒學員。周慶峻還搶奪警察手上照相機,意圖干擾蒐證。
2012/3 台北地檢署針對「暴力妨害法輪功學員表達言論」事件,依《刑法》強制罪起訴周慶峻及張金德、王美敦、張秀葉、丘廈新。 周慶峻等5人強制罪名確定,民事庭並判決愛同會需賠償法輪功學員。
2012/10/31 「暴力妨害法輪功學員表達言論」事件。 周慶峻等5人以共同強暴妨害人行使權利,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並要求不得妨害法輪功言論表達。
2013/4 台北地檢署以違犯公然侮辱罪及加重誹謗罪,對周慶峻及張金德、王美敦、張秀葉、丘廈新提起公訴。檢察官認為同心會網站評論、舉牌內容,以及紅色廂型車張貼辱罵標語,足以毀損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及張清溪名譽。
2014/1 於台北101、國父紀念館等景點,透過廣播車叫囂、辱罵、暴力攻擊法輪功學員,也讓遊客及附近居民非常困擾。環保局曾來取締。
2014/1/9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判決愛同會成員須賠償、登兩大報道歉、移除網頁。
2014/10/28 嘉義女市民帶孩子到台北101遊玩,被張秀葉及蕭勤毆打受傷,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記者徐翠玲/製表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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