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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合作新建天然氣站 油電兩樣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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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5日電)經濟部決定北部天然氣第三接收站交由台電、中油合作,台電欣喜多年爭取終有善果,中油則表示「配合」整體考量,未來採合建或合資方式,細節規畫經濟部仍未確定。

台灣天然氣進口供應目前均採南收北送模式,中油現有9個液化天然氣接收儲槽,包括高雄永安6個、台中港3個,其中約8成支應發電所需,另2成供一般家庭使用。

由於美國積極發展頁岩氣,考量天然氣取代核能發電趨勢,加上核四前途未明,台電為爭取氣源自主,近年來積極想建立自有天然氣接收站,免得被中油「掐住脖子」。

台電公司發言人李鴻洲表示,台電每年約支付中油公司新台幣2000億元的天然氣費,中油一買一賣間就賺取5至10%管理費,金額高達100至200億元。

他以日本電力公司多能自主採購氣源為例指出,電業要自由化,天然氣也應該自由化。

李鴻洲說,台電每年都要向中油預估下一年度的天然氣用量,但經濟成長很難預測,且天然氣有「take or pay」(不提貨,也得付款)的合約規範;如果超出預估量,中油還要多收比合約價更高的費用,非常不合理。

更令人擔心的是,李鴻洲表示,目前中油供應大潭電廠機組使用的氣價低於其他電廠行情,合約一旦期滿,中油一定不肯依原價續約,在成本考量下,逼得台電不得不未雨綢繆。

中油公司發言人張瑞宗則指出,配合政府政策,中油自民國73年起,投入天然氣接收站、輸氣管的基礎建設,且處理採購合約已「駕輕就熟」。

張瑞宗說,經濟部經過整體考量,為了天然氣的成長需求,及未來電力發展扮演的重要角色,決定在北部興建第三接收站,中油公司願意配合辦理。

規劃中的第三接收站規模600萬噸/年,投資金額約600億元,受限國營事業編列預算及環評作業,預計10年興建完成,以供大潭電廠機組使用。

張瑞宗表示,除了中油、台電及引入民間金融業者資金合建接收站外,油電合資成立公司也是選項之一,將來則由合資的民營公司負責接收站的興建及營運,但這些細節都還在討論中,經濟部都還未有明確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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