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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食品廣告無法管 台立委籲3個月內公告

兒盟調查:台灣兒童平日每天收看12.2個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的食品廣告 假日更高達17.3個 讓許多家長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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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8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新《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已上路1年2個月,但授權衛福部擬定的「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卻遲遲沒有上路,外界質疑是業者施壓造成延宕。對此,國民黨立委王育敏12日要求食藥署,應在3個月內公告法案,嚴格禁止業者以贈送玩具的方式促銷垃圾食品,並研議將咖啡因納入管制,否則就送監察院調查。

兒福聯盟調查發現,台灣兒童平日每天收看12.2個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的食品廣告,假日更高達17.3個,其中下午6時至8時的兒童收視熱門時段,更是其他時段的1.7倍,讓許多家長相當憂心。

王育敏表示,針對垃圾食物的規範草案,2013(102)年6月已經完成,並把脂肪占總熱量30%以上、胞和脂肪占總熱量10%以上、每卡含納量1毫克以上、糖占總熱量10%以上、每百克固體或每百毫升液體的反式脂肪達0.3克以上,都列為兒童5大類垃圾食物,王育敏認為應該把會影響兒童生長的咖啡因也納入草案規定,讓這些食品不得在兒少頻道播放廣告,也不能以贈送玩具為促銷。

不過草案拖了1年2個月仍沒公告,食藥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長遲蘭蕙解釋,其實草案在2013年11月5日就已經公告,但後續業者有許多意見反映,但什麼樣的食品不適合兒童食用,各方意見很多,他們希望廣納意見作為參考,希望能兼顧產業發展。

不過王育敏質疑食藥署是受到業者壓力才會延宕公告時程,要求食藥署在3個月內公告「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並研議將咖啡因列入管制範圍,否則不排除送監察院。◇

(責任編輯:韻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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