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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大選學生會長 新舊法條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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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13日電)繼陸生爭議後,淡江大學學生會再因選舉法規惹議。一號候選人團隊指出,淡大中選會自行決定採用尚未生效的選舉規定,將影響宣傳期及當選門檻,相當不公。

淡江大學8月初公布第20屆學生會正副會長補選公告,其中一組候選人由2名陸生、1名台灣學生搭檔,但因選舉公告上以國旗標明每一名候選人的國籍,在網路引起討論。

一號候選人蔡博藝、張國軒、姚遠鳴的競選團隊今天指出,淡江大學中央選舉委員會9日聲明,將現行學生會選舉法令修改為102年制定的「淡江大學學生會正副會長暨學生議員選罷辦法」。

但他們認為,102年制定的選舉規則未提交、未審核、未公開,不能就此生效,否則有違程序正義;並指出現行有效選舉法規應為101年「淡江大學學生會會長選舉規則」。

競選團隊總幹事賴佳翎受訪時指出,兩個版本宣傳期不同、當選門檻變不同;曾打電話詢問淡大中選會,因而導致前後出現兩種不同的選舉辦法,出現前後矛盾解釋上的混淆,造成各種選舉糾紛與疑義。

一號候選人團隊今天下午將在淡江大學行政大樓前召開記者會,並遞交申訴書向淡江大學學生評議會提出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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