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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安期間舉家外出 羅東警局維護住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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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2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謝月琴台灣宜蘭報導)羅東警察分局於104年春安工作期間(自104年2月8日22時起至2月27日24時止)推動「協助民眾(含外僑)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工作」,提供為民服務便利措施,讓縣民在春安工作期間,能安心外出遠行,同時促進警民合作,有效預防犯罪。民眾於過年期間全家至國外旅遊、訪友,或僅留老弱婦孺在家者,可向分局提出申請,申請及作業流程如下:

一、申請方式:
(一)電話或臨櫃申請:民眾可撥打電話(110)或親自至分局各分駐(派出)所申辦協助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
(二)網路或傳真申請:申請表單請至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表單下載/行政類民眾外出加強住宅巡邏安全維護申請書下載填寫,傳真至分局勤務指揮中心申請。

二、登記資料:請申請人提供外出起訖時間及聯絡電話(含緊急聯絡電話及左鄰右舍電話)等相關資料供該分局受理人員登記。

三、設置臨時巡邏箱:分駐(派出)所於受理後即會勘住居處所,擇定適當處所裝設巡邏箱 (如申請人住宅附近已設有巡邏箱,則併入該巡邏箱辦理)。

四、勤務規劃與執行:規劃巡邏勤務每2至4小時至少巡邏住宅1班次以上。
歡迎民眾踴躍向轄區派出所或分局勤務中心提出申請,羅東警察分局將竭誠為您提供服務。

責任編輯:陳玟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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