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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文資民團赴文化部 控大火怪手毀老屋

2016年新版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正式上路,半年來,不但文資環境沒有因為新法變得更好,反而因為「口惠而實不至」的「半套式」修法,使得各地的潛力文化資產陷入空前未有的危機!(鄧玫玲/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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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1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鄧玫玲台灣台中報導)來自台北、台中、彰化、屏東的文資守護團體17日集結在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門前,控訴去(2016)年新版《文化資產保存法》正式上路後,文資環境不但沒有因此變得更好,反而在全台12件文化資產和具有文資潛力的建物中,就有8件發生大火自燃事件,今年才過完2週,彰化市內更有3棟有文資價值的老街屋毀於怪手之下,民團要求,文資審議全民參與,修正拆除相關法規及實施文資普查。

台北文資環境守護聯盟成員蕭文杰表示,新版《文資法》正式上路後,文資環境因「口惠而實不至」的「半套式」修法,使得各地的潛力文化資產陷入空前未有的危機!

以彰化為例,短短14天內便有大新商事株式會社、杜錫圭故居、松竹堂食堂部等3棟日治時期的店屋遭拆除。為何過去有深厚文資守護歷史的彰化,突然出現這種現象?蕭文杰指出,去年12月20日文資局雖發函要求彰化縣政府「逕行暫定古蹟」,彰縣文化局僅安排3位委員到場會勘,草率否決暫定古蹟的必要性,使得建物火速被拆。

彰縣文化資產學會理事長林宗德表示,彰縣府在幾起審議案件中引發太多爭議,民團期待文資局能積極進場,沒想到文資局只發出一張公文後即未持續追蹤,如今彰化已折損3棟歷史老屋。

台中市原鄉文化協會總幹事江慶洲表示,過去2、3年來,各地文資搶救團體在開發的狂潮下,努力撐起台灣文化資產保存運動論述,但在黑箱的審議制度下,卻一再判處諸多老屋「不具保存價值」的死刑,因此全台文資保護團體要求,文資局須在新版《文資法》相關子法修訂過程中,充分邀請民間工作者實質參與修法,甚至明文保障民眾參與審議決策的權力,並實施全台文資普查。

台中市舊城復興協會理事長蔡承允聲援表示,台中市舊城復興協會是全台第一個引用新版條文進行文化資產提報的民團,去年面對台鐵不正視新法強調的公民參與權及不願直接逕行暫定古蹟的主管機關,台中後車站的一棟鐵路公寓牆面留下巨大傷痕。

蔡承允強調,如今全台各地都在發生類似的案例,文化部、各縣政府都應積極去形成明確的文化政策,不能只用一部《文資法》就去解決一切難題,否則未來還會有更多縣市、更多案例都會在判生判死的裁決中繼續掙扎。

責任編輯:羅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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